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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评] 平时嘲笑3DM盗版0元哪些事,现在为了喷索尼又抱3DM盗版0元大腿,丢人不丢人

瞧,家养的正版侠马上出现了。在正版侠6克重的脑容量里是不允许因为玩过破解觉得喜欢再去买正版这种事的,正版侠的世界观里只有一个念头:你玩盗版了*99999

只要你用过破解,就不允许你喜欢,不允许你爱好,你因为爱好再去买正版也不允许。你他妈是谁啊,你是什么部门的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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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ushroom 于 2015-2-2 15:24 发表


真正的爱好者请先学外语。又不是指环王的精灵语。

买正版就是因为值。无论是值得玩,还是值得支持,或者值得+1,购买者和制作者对游戏有共同的价值认同。
付钱是最基本对制作者对作品表示尊重的方法。

无 ...
你去跟小说中文翻译说啊,你去阻止出版社获得中文翻译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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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偷东西的反而大骂买东西的,你这货无非就是一偷游戏的小贼而已,还给标榜自己是爱好者,偷书的都有个雅号,叫雅贼,无论其识字,但是贼先生,无论如何,你的大号就是个贼,懂吗~我不是什么大领导,但是对你这样偷东西还敢造次的“贼”,人人喊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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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侠跳出来了,游戏人的事,能叫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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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是S1的桌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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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偷东西的小贼,还大言不惭的当街叫喊,我就是贼,你们拿我怎么样的LOWB来说,任何底线都是不存在的,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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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砍砍砍  于 2015-2-2 15:38 发表
对于一个偷东西的小贼,还大言不惭的当街叫喊,我就是贼,你们拿我怎么样的LOWB来说,任何底线都是不存在的,贼先生~
其实吧,您可能也是个贼
请先别激动,自己看一下手里的正版,是有天朝销售许可的行货吗?如果是清一色的水货,请问是您自己肉身墙翻带回的吗?如果不是肉身带回,请问是有他人海关完税证明吗?【如果是,请无视下文】
如果,您手里的正版是购买淘宝上标榜的日版、美版、港版……那么,根据我国法律,您的行为属于明知是(走私)犯罪所得,低价收买归己,触犯了销赃罪中的条目,但不构成犯罪
相关百度百科链接:http://baike.baidu.com/view/1159555.htm

本帖最后由 昵称无效 于 2015-2-2 16:23 通过手机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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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昵称无效 于 2015-2-2 16:2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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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吧,您可能也是个贼
请先别激动,自己看一下手里的正版,是有天朝销售许可的行货吗?如果是清一色的水货,请问是您自己肉身墙翻带回的吗?如果不是肉身带回,请问是有他人海关 ...
呵呵,又一个小贼道貌岸然的出现了,你们这些货色,我都觉得不值一驳了,你们可以继续去偷,无人来惩治的,放心大胆的去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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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你们这些小贼偷了东西,就别再街上标榜自己妙手空空的手法了,别教坏了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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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再贴一条“不值一驳”的法规吧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年第二次修订版
第十七条 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相关链接:http://www.gov.cn/zwgk/2013-02/08/content_2330130.htm

另外再附送一条成语——贼喊捉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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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昵称无效 于 2015-2-2 16:3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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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再贴一条“不值一驳”的法规吧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年第二次修订版
第十七条 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 ...
这条规定挺牛B,有上下文吗,还是就是这么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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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昵称无效 于 2015-2-2 16:3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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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再贴一条“不值一驳”的法规吧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年第二次修订版
第十七条 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 ...
贼喊捉贼啊,你对自己的评价是如此的准确,令我有些吃惊。小贼翻出各类条文于世人面前,叫嚣,看我可以正大光明的去偷,贵圈真是不忍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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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昵称无效 于 2015-2-2 16:2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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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吧,您可能也是个贼
请先别激动,自己看一下手里的正版,是有天朝销售许可的行货吗?如果是清一色的水货,请问是您自己肉身墙翻带回的吗?如果不是肉身带回,请问是有他人海关 ...
哇鸟姐的水货盗版论来了,为什么盗版侠永远是这三板斧呢?
你们买的多不能说明你们爱游戏
你们买的也不能算正版
下一个是你们的av付费了么?电影电视剧呢?电子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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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Epilogue 于 2015-2-1 22:55 发表
索尼不出中文,3dm照样有中文版,对于pc爹爹而言,根本不在乎索尼出不出中文。
3DM那鬼翻译现在不是10.0  20.0 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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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ushroom 于 2015-2-2 15:24 发表
真正的爱好者请先学外语。又不是指环王的精灵语。

买正版就是因为值。无论是值得玩,还是值得支持,或者值得+1,购买者和制作者对游戏有共同的价值认同。
付钱是最基本对制作者对作品表示尊重的方法。

无论是不是爱好者,不付钱玩人家游戏就是耍流氓。流氓也可以自以为代表正义,说不定还有很多人支持。
但你不付钱,就说明这游戏对你来说不值这点钱。
你去举报字幕组啊,快去阻止所有小说漫画电影游戏的中文翻译啊,快去举报外语大学的翻译系嘛,快去批判用中文讨论莎士比亚的所谓文学爱好者嘛,快去瞧不起译制片呀,从这些渠道看到小说电影游戏的人全都不可能产生爱好者对不对?
你花了几个钱就有资格对比你热衷的人指手画脚?你真的以为从盗版喜欢上的爱好者花的钱会比你少?人家花的大量精力又怎么算?人家外语好的人因为喜欢一个东西聚集起来做汉化是不是也叫做不尊重啊?你有什么资格说尊重两个字?你只不过尊重付钱,你根本不明白什么叫喜欢,小屁孩花了几块爸妈给的零花钱,学了几句老师教的正义感,或许还学会了ABC怎么写,就觉得自己是大爷了

ABC同学,就我上面说的死亡空间小说翻译这个事,曾雅雯女士认为统一教徒脖子上带着的那个玩意应该翻成“护符”,因为原文是amulet,而且她认为从“护符”这个中文词来考虑不一定都是纸质的轻飘飘的东西,脖子上带个玉也可以叫护符,而且这样叫更有宗教用品的味道。我跟她说,两部动画里面出现的amulet全都是金属样的东西,小说第一部里也说了最初的amulet是用金属条扭出来的,当时她不同意,只针对小说原文说就是这么翻,所以后半截话我也不好意思说,因为死亡空间整个系列里对统一教的宗教描述我觉得不深,更多的是一种恐怖组织的感觉,宗教层面的东西没有什么细致的描写,最多也就二代有个教堂,但是没有宗教生活的细致描述,这个amulet更多的是一个单纯的精神寄托而已,标明身份的象征而已,你也不能什么都照小说文字里来翻,要从整个系列对统一教的定性来看。

来嘛,外语优秀的爱好者同学,这个问题你来讨论一个看看?或者你找一个跟你屁股朝向一样的正版侠来讨论一下?不是这一个游戏,而是任何游戏正版侠都没有能力去讨论,他根本就没花精力进去,他就花钱了而已,他觉得他花的钱最多,玩盗版的人不可能比他更花钱,在正版侠的逻辑里付钱=至高无上的爱,原来中国游戏产业的正义斗士都是手游玩家,妈的你搀和主机游戏干什么来了。然后正版侠又说哎呀我不是这个意思呀我是说产业发展呀,行业的规范呀,中国的未来呀,滚你妈的你懂个屁,你连游戏怎么玩出花来都不懂懂个什么渣渣的指手画脚,花钱当领导来了,你电脑里有几个正版软件啊正版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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