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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真的怕了,所有社交媒体都不敢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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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794 于 2026-7-5 14:27 发表
确实,国内外的自媒体基本闭口不谈。去年钥匙卡刚出的时候,什么阿猫阿狗自媒体都能侃侃而谈,播放量刷刷地上,流量狠狠地吃
索尼在舆论操弄这块,一向是顶流的存在

之前岩田聪还抱怨过友商的水军,这个友商应该不是微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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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个分析,说SONY挑在7月1日宣布重大事项,是因为这一天距离下一次股东说明会的间隔时间最长。SONY希望玩家短时间震惊之后,能快速回归正常,接受SONY的决定,继续做个FAN BOY。这样在下次股东说明会的时候,就可以宣布事情已经平稳过渡,自己大获全胜,玩家群体已经妥协,对未来经营没有影响。

所以现在海外玩家已经行动起来开始抵制了。退订PS会员。全平台游戏不买PS版,实体盘也不买。独占有游戏,不看,不玩,不讨论。取关SONY相关社交平台账号。不看下一次SHOWCASE。让SONY从自己的生命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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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索尼角度看,闹得越凶,说明现在他眼里的劣质玩家越多,可以转化的越多,未来盈利提升的幅度越大。

10个实体盘用户不如一个数字版用户,100个实体盘用户不如一个愿意掏钱的服务型游戏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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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怕了,是冷处理
当下的整体环境给了索尼机会,索尼想要消灭实体已经很多年了。
XBOX全面溃败,PC正碰上高溢价硬件,奖杯系统和库的沉没成本,要下狠心转PC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去年我记得有一份市场调研报告称主力消费群体已经由小登转为中登,可以理解为市场增量已经到头了,因此开始改为追求净利润。
低净值用户确实被抛弃了,可以说是逼迫不上不下的那类转为高净值用户的阳谋了。
配套的新政策我猜测还有减少对硬件的补贴,加大购买第三方独占期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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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等下周一微软Xbox大溃败把你们眼球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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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出一个保障数字版游戏的权益更好,比如永不下架,或者下架了根据最低价格补偿什么的,结果最近 ps3 和 v 关服,争议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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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聊是对的,都是要吃索尼上单的,现在骂索尼根本出不了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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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当 于 2026-7-5 17:1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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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出一个保障数字版游戏的权益更好,比如永不下架,或者下架了根据最低价格补偿什么的,结果最近 ps3 和 v 关服,争议更大了
想啥呢。SONY连游戏无理由退款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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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要淡化什么下架、关服、补偿这种事,越是提这事就越描越乱,当作没这回事用户才敢大胆消费。主打一个怕就别买,买就别怕

事实上任何一家都不提供不下架、不回收之类的保障,比如steam,实际上steam用户还是挺敢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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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Steam 的法律定义中,你在商店里点击“购买”一个游戏,技术和法律层面的含义是“购买了一项订户服务(Subscription)”。

具体体现在协议的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核心条款:第 2 条“授权”(Licenses)
这是最直接的法律声明,通常在协议的 第 2 节第 A段(Section 2.A) 中。其标准表述为:

"The Software is licensed, not sold. Your license confers no title or ownership in the Software."
(软件是授予许可,而非销售。您的许可并不赋予您对该软件的任何头衔或所有权。)

Valve 在这里明确使用了 "Licensed, not sold"(只租不卖/授予许可而非销售) 这一数字产品通用的法律术语。

2. 概念定义:第 1 条“订户”与“内容与服务”
Steam 在协议开篇就重构了“买游戏”这个词的定义:

你不是“买家”,而是“订户”(Subscriber):当你注册并使用 Steam 时,你是在订阅 Steam 这个平台的服务

你买的游戏叫“订阅内容”(Subscriptions):你花钱获得的每一个游戏、DLC 或虚拟物品,在法律上都被称为一项“订阅(Subscription)”。每一项订阅代表你获得了访问和使用该特定“内容与服务”(Content and Services)的有限权利。

3. 权利限制:禁止转让与财产处置
真正的“所有权”允许物主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比如把实体游戏光盘二手卖掉、送人、或者作为遗产留给后代)。但 SSA 在 第 1 节第 C段(Section 1.C) 等地方明确规定:

你不能出售或向他人收取费用以获取你账户的使用权。

你的账户和相关的“订阅内容”是不可转让的(除非得到 Valve 的明确许可)。这意味着你无法将某个游戏单独从账户中剥离并转赠或二手出售,这从侧面印证了用户并不拥有该游戏的绝对所有权。

💡 行业背景补充
事实上,这种“购买数字游戏 = 购买使用权”的模式并不是 Steam 一家的做法,而是整个数字软件和游戏行业的通用标准。无论是 Sony (PlayStation Network)、Microsoft (Xbox)、Nintendo,甚至是主打无 DRM 的 GOG 平台,其用户协议的核心逻辑都是授予用户一个“可随时终止的、个人的、非商业使用的有限许可”。

如果你违反了服务条款(例如作弊、违规交易、欺诈等),Valve 有权终止你的账户或某项特定的“订阅”,届时用户将失去对这些游戏的访问权,且由于不拥有所有权,通常很难获得法律支持的财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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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hinsuke  于 2026-7-4 17:18 发表
避其风头 之后继续我行我素
現在左派資本的風格:有事做駝鳥,沒事雄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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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rex  于 2026-7-5 17:46 发表
说白了就是要淡化什么下架、关服、补偿这种事,越是提这事就越描越乱,当作没这回事用户才敢大胆消费。主打一个怕就别买,买就别怕

事实上任何一家都不提供不下架、不回收之类的保障,比如steam,实际上steam用户还是挺敢买的。
因為steam的用戶體驗是很好啊,你可以說他是先哄你進去再宰,但比索尼這種明擺著要割菜的就是賣相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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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rex 于 2026-7-5 17:46 发表
说白了就是要淡化什么下架、关服、补偿这种事,越是提这事就越描越乱,当作没这回事用户才敢大胆消费。主打一个怕就别买,买就别怕

事实上任何一家都不提供不下架、不回收之类的保障,比如steam,实际上steam用户 ...
这跟你国电动车刚兴起时一样,什么折损、质量,小火柴盒照开

所以什么保障数字版权益扯到取消实体上都是扯淡,那时已经报废了

[ 本帖最后由 jk02 于 2026-7-5 17: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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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794  于 2026-7-5 14:27 发表
确实,国内外的自媒体基本闭口不谈。去年钥匙卡刚出的时候,什么阿猫阿狗自媒体都能侃侃而谈,播放量刷刷地上,流量狠狠地吃
实际上类似钥匙卡的这种东西也是索尼先搞的,没人骂,任天堂只不过规范了钥匙卡(之前只是一行字叫你去下载,任天堂规定要有钥匙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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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dsq 于 2026-7-5 18:2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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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类似钥匙卡的这种东西也是索尼先搞的,没人骂,任天堂只不过规范了钥匙卡(之前只是一行字叫你去下载,任天堂规定要有钥匙标志。)
最早明显是pc游戏先搞的,另外之前搞这种形式的几乎都是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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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rex 于 2026-7-5 17:46 发表
说白了就是要淡化什么下架、关服、补偿这种事,越是提这事就越描越乱,当作没这回事用户才敢大胆消费。主打一个怕就别买,买就别怕

事实上任何一家都不提供不下架、不回收之类的保障,比如steam,实际上steam用户 ...
因为steam死不了,最不济也是被微软之类的北美巨头收购,但ps就不好说了,这种软硬绑定的模式想找个人接盘可太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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