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unix 于 2007-3-2 19:58 发表
不给钱和解的话,PS2都要停卖,所以使用震动,不一定就是给PS3的。
为了继续卖PS2也要给钱呀![]()
原帖由 阿卡 于 2007-3-2 20:07 发表
估计还是为了解决麻烦,而不是为PS3增添新功能吧,但是话又说回来,要是早几年解决这个事情,PS3的震动功能就可以添加进去了~~
现在只能说PS2还可以继续卖,也不过几千万美元,SONY早点解决不就好了,我记得 ...
原帖由 sunix 于 2007-3-2 20:31 发表
当初张口要的可是2亿2千万美元。
闹到法院,最后判了8000多万美元……
现在拖来拖去2000万了事了。![]()
原帖由 no77 于 2007-3-2 20:53 发表
第一次是8200萬,其它無
拖到現在是1.5億...
原帖由 超越神的牛肉人 于 2007-3-3 12:32 发表
这帖子里的人都是中立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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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卡 于 2007-3-2 20:07 发表
估计还是为了解决麻烦,而不是为PS3增添新功能吧,但是话又说回来,要是早几年解决这个事情,PS3的震动功能就可以添加进去了~~
现在只能说PS2还可以继续卖,也不过几千万美元,SONY早点解决不就好了,我记得 ...
原帖由 boboqpai 于 2007-3-3 13:47 发表
早点解决就不止2千万了,对付这种类型的小公司,需要更多的商战经验。
原帖由 超越神的牛肉人 于 2007-3-3 14:13 发表
到底是一个半亿还是两千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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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tsyyh 于 2007-3-3 20:43 发表
SONY的承诺……
原帖由 sunix 于 2007-3-2 21:26 发表
2002年Immersion第一次搞上法庭,开口要的是2亿9千万(我前面说2亿2千万还记少了……)。
后来法院判了8200万,Immersion说可以了,sony不服,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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