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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十年征文之【少年游】—— 一则RPG宅男心灵纪实的虚构文本(完) [打印本页]

作者: RestlessDream    时间: 2008-1-29 08:40     标题: 十年征文之【少年游】—— 一则RPG宅男心灵纪实的虚构文本(完)

【少年游】 一则RPG宅男心灵纪实的虚构文本 文 / 叉包饭斯DKCK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 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笙。 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 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宋)周邦彦《少年游·感旧》 (友情提示: 有些文字过于宅,没玩过相关游戏的可能莫名其妙;还有部分文字过于黄色暴力,好孩子请注意绕行……) 【第一章 华丽的冒险】 “旅行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 老大一边穿鞋,一边说。语气平淡,就像吐出一口烟那样不费吹灰之力。 “只是我们现在还没到脚下生根的年纪而已。” 这番话丝毫没有大敌当前的氛围。大家是期待老大说点什么的。历史性的时刻,历史性的对话,这是一般RPG游戏的基本套路。上面这两句话,已经是我从老大嘴里听到的最华丽的字句。可惜的是,那并非老大的创造发明。那句子白纸黑字地写在业余爱好者也能买到的《旅行者指南》第一页。老大的背包里永远能找到两本。一本随时翻阅,另一本供队友随时翻阅。 “老样子。八戒、明斯克最前面当肉盾,悟空负责上去砍;vivi放魔法;最后排天线宝宝负责buff,给大家补血……”老大交待着任务。 我翻出任务日志。羊皮纸上有各种深深浅浅的炭笔、鹅毛笔,甚至是蜡笔勾勒的线条和记号,注明前进路线,任务点,特殊NPC的门牌号,秘宝隐藏地点等等。日志用了十年,居然还没烂。 十年了。我们在无尽的大陆上游荡,怀揣着各自不可告人的最终幻想,熬过一个又一个无冬之夜,穿过一扇又一扇博德之门,见证一场又一场女神转生,写就各自的创世纪、各自的冰城传奇,各自的霸天开拓史,供游吟诗人们传唱。打工皇帝胸前的火焰纹章越来越多,地精商人地窖里不可思议的宝箱越来越满,真正的战士却依然一身破铜烂铁,只落得个茶余饭后“放浪冒险谈”的好名声而已。 关于盔甲,我记得一句很经典的话……等等,我记起来了。 “别指望什么合金装备能给你挡住刀枪子弹。”记得路过印记城一家防具店的时候,那个绰号“撕内裤”的店主大叔曾对我这么说,“真正能保护你的,其实只有坚强的灵魂。” 接着他拿出一套抽屉里的橄榄绿色的迷彩泳衣,问我要不要。他说那是他年轻时候参加“小岛惊魂”战役时,岛上的原住民雷芳姑娘送给他的纪念品。“我一般只卖给熟客,但是第一眼我就觉得你粗壮诚实,和一般的雇佣兵不一样……”我最后婉拒了他的好意。穿过的泳衣还好意思拿出来卖,这老头。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和法师搭档时总是习惯性地问他会不会“灵甲”魔法,或带着卷轴。其实这种防护魔法并不高级,甚至还不如笨重的重型盔甲能抵御伤害。但是每当那片蓝光在我周身浮现时,面对凶悍的敌人我就会特别无所畏惧。因为这魔法叫“灵甲”,提醒着我那句话的力量—— “真正能保护你的,其实只有坚强的灵魂。” “走吧!” 老大一句话打破了我不着边际的回忆。他整了整睡觉时也当睡帽戴的罗宾汉式的绿帽子,我收起日志,扔进床头属于我的箱子,这就算是存档了。不管怎么说,这一仗还是要打。这是漫长的征途上已知的最后一个任务——屠龙。 大家收拾好装备,留下一切不必要的补给,走出房间。这是一家不大的小酒馆,叫醉鼠旅店。很少有旅店起这么令人困惑的名字。我们入驻的第一天晚上,受店主委托把地下室深处一只会喷火的巨鼠消灭之后我们的困惑消除了。那只巨鼠之所以会喷火,据说就是因为偷喝了太多地下酒窖里的陈年好酒,吐出的呼吸里酒精含量超标,一遇到好奇的手拿火炬的冒险者自然就火光冲天了。 消灭掉这只作孽多年的鼠怪之后,旅店风骚的老板娘答应我们可以终身免费在醉鼠过夜。当然,酒钱还是要付的,绝无赊账。 光明和黑暗都见过之后,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冒险者们都爱泡小酒馆小旅店。无论是哪个被遗忘的国度,繁华的城市或荒凉的村庄,只要有小酒馆可去,就绝不在野外支帐篷。那不但是歇脚的地方,更是腥风血雨、争凶斗狠之后唯一聊可慰藉的温柔乡。何况还有丰乳肥臀的女招待提供感官刺激,甚至是勤劳善良、衣着朴素的女仆为饥渴的男人们跪式服务……各色人等饮酒闲聊、打探情报、接活卖身、发呆搅基、传播谣言、听业内人士胡吹神侃等等。酒馆是冒险旅途上的加油站,家外之家,每个人都能找到他要的那一点点润滑。 离开旅店,门外风雪交加。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好像我们是刚刚乌合到一起的杂牌佣兵团。实际上,也差不多。十年,我们向西漫行了很久。一些队员离开,另一些队员加入。现在一路顶着刮到脸上如玻璃渣一般生疼的暴风雪,向山上的龙穴进发的六个人,是八戒、明斯克、悟空、林克、vivi和天线宝宝。 八戒是半兽人,职业是战士兼野蛮人。不用说是猪头壮汉的格局。这幅尊容的由来据说是因为一场生化危机。很久很久以前有三只快乐的小猪生活在快乐的浣熊村。后来来了一个饲养员王阿姨,给他们注射抗病毒疫苗做活体实验。结果病毒变异,小猪长大成人。八戒后来写信联系过王阿姨,要求确认母子关系,反应颇为不妙。阿姨在电话里用冰冷的语气威胁说如果八戒再行骚扰,就用核弹毁灭浣熊农场,也不要搞动物派对也不要宝贝万岁了,你们到充满有毒辐射的荒原上加入钢铁兄弟会当毕扑小猪2000去吧。八戒颇为伤心。根据《冒险周刊》的爆料偷拍,当时王阿姨正穿着红色的旗袍和绯闻男友里昂在欧洲蜜月旅行,兼执行扑杀邪教教主的秘密任务。这一事件也影响了八戒的职业生涯,从此从纯战士转职成为暴走的野蛮人。他狂暴时的动作被称为“猪怕撞”。 同为野蛮人的明斯克在故乡博德之门是众所周知的大名人。辅助邪神巴尔归位之后,他和始终陪伴左右不离不弃的小仓鼠布布正式结婚。这是奇幻史上第一例人畜通婚的案例。婚礼在邪恶元素神殿举行,现场取代白鸽的是99只灰鹰。婚礼相当美满,宣誓的时候,新郎明斯克没有说什么“我愿意”或“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而是他说了很多遍的老台词“Boo points, I punch - it's a very simple relationship, but it is effective!”,布布则是一如既往地应以两声仓鼠叫。紧接着铁汉亲吻小仓鼠的温馨一幕令在场所有的宾客颇为动容。唯一的小插曲也在那一刻发生。现场一位面容憔悴的红袍法师泪奔离场。据说他是一直暗恋着明斯克的邪恶法师埃德温,尽管所有游吟诗人所唱的《博德之门》的段子里,他总是和明斯克不共戴天。 林克是我们的老大,爱戴绿帽子,一手拿剑一手拿盾,标准的战士模样。他年轻的时候爱好救公主,也曾出海远航,总之游历丰富。如今老了,一切在他嘴里都显得稀松平淡,无论是萝莉的发色还是他自己的年龄。“我只有十五岁”他总是说,“我是个万年正太。”我知道他的秘密身份,实际上他并非人类,而是人狼。每当海拉尔的半个月亮升起来,他就会找个僻静的角落发泄他不可告人的欲望:叫和咬。如果不是发现我袜子上突然出现的犬类的咬痕,他本来不至于暴露这个秘密。是的,他是个看上去一点不像老大的老大。就像他的职业看上去是个战士,其实是德鲁伊。 vivi是个黑魔导师,喜欢玩火。一身漂亮的魔法师制服,大袖子大纽扣,带有几份童话色彩。大帽子下面的黑暗中透出囧囧有神的两团光,就是眼睛了。除了这些,关于他(她?)大家一无所知。他也从不说话。 唱唱跳跳的游吟诗人兼牧师天线宝宝就更加神秘,更加童话。可能来自火星,也有人说是娜美克斯星。根据心理生理、星座运行和天气变化,宝宝会在红、绿、黄、紫四种颜色里变幻。无论红绿蓝黄,总是鲜艳而明快。宝宝有时候会以四个人的形象集体出现,本来这就是侏儒幻术师擅长的工作:制造幻觉。显然,宝宝只能是混乱善良阵营,至于性别就很难判断了。天线宝宝作为非地球生物,莫辨雌雄也在情理之中。 这是多年来冒险的经验。冒险团队里肉盾型职业的人们总是一个个如牛仔般粗壮诚实,即便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也逃不出拳头、枕头的宿命。而法师类职业的人物总是神秘而哀怨,有着深不可测的过去,一如他们痴迷的奥术。按我看所有的法师都该死。都该像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里沉溺魔法不理朝政的普洛斯帕罗那样被放逐到荒蛮的小岛上去。你们一定过许多形形色色的队友。有些强悍,有些懦弱。他们叫什么或许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一路陪伴着你,没有在战斗时一下两下就挂掉。 啊,我还忘了说悟空。最重要的留在最后。我偷偷瞥了眼悟空,他走在队伍最前面。 悟空曾是一个有着崇高理想的青年圣武士。后来的堕落,诱因极其简单:酒和女人。酒让他闯祸,劫富济贫地大闹社交名媛王母太太的社交酒会,践踏私人财产,破坏天朝和谐……现在去网上搜索还能看见诸如《史上最牛驯马师》、《花果山人赃俱获 孙·格瓦拉不日伏法》之类的新闻;女人也让他闯祸,庸俗得如同穷摇电视连续剧一般的情节在他和铁扇公主、白晶晶、盘丝大仙等人之间缠绕纠结,逼得他成天坐月光航空的班机满世界飞来飞去,抚平他掌心里过于凶险的感情线。 那时候,我很嫉妒他。 终于有一天传来消息,他落网了,被压在寂静岭下。十年。 从寂静岭劳改放归后,他没有像平行世界中的另一个悟空那样去西天取经。他没有那么幸运,遇到一个了解他的过去还愿意收留他的师傅,踏上取经这样一条“看上去很有意义”的旅途。他走上另一段旅途,沿途没有美得像妖精一样的妖精,也没有啰唆得像唐僧一样的唐僧。 他成了堕落圣武士,丧失了天恩、驱散亡灵、神圣光环之类的牧师系的能力,神不再响应他的召唤。他只剩一些撒豆成兵的巫术伎俩,后来也不怎么用了。当然他的战斗能力依然高超,鲜有对手。一根神棍,耍得虎虎生风。堕落之后,无论是黑暗势力还是正派团体,他只为钱工作。作为一个自由佣兵,到处打工挣钱。酒、女人、杀人——这三样是他最大的爱好,估计这辈子不会再变。 渐渐的,大家都觉得龙与地下城容不下他,仙剑奇侠村或轩辕世界也消受不起。他到哪里都会破坏游戏的平衡性,又不愿意披上华丽的皮肤客串一把儿童剧里吓破小孩胆的终极BOSS。作为一个有头有脸的战士,太过强大的下场就是被慢性封杀。十年的时间里,他跟团跑团的次数越来越少,越来越像召唤兽,只在最让人咬牙的场面下出现。 如果不是去屠龙,我也不会千方百计找到十年不见的他,请他来帮忙跑这一单。十年后重逢,他胖了许多,脸上多了条疤,左耳还打了耳洞。除了眼神淡定和没有朋友,他似乎什么都变了。 一路上大家就这么默默走着,除了风雪呼啸,谁都没有说话。也不知走了多久,只听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悟空回头向大家喊了句—— “到洞口了。” 【第二章 意大利任务】 “到洞口了。” 悟空说把金箍棒往地上轻轻一插,往前探身观察着洞口的情况。仔细一看,金箍棒已入地三分,仿佛做下一个禁止通行的地标。 洞口的温度其实并没有比山脚下冷多少。恰恰相反,靠近有龙出没的洞穴入口之后,风中伴着一丝丝暖意的,竟是隐隐透出的硫磺味。不禁让人怀疑这是不是走错了路,又回到了早前红龙的巢穴。 “我先进去看看,画张地图。”悟空对老大说。 一般雇佣兵管给活的叫老板,关系好一些的叫老大。悟空是高手,也是客人,从来不叫老大一声“老大”。好在脾气温和的老大并不介意这些。 “好,我们在这里准备,十五分钟后和你汇合。” 一阵白烟,悟空化作一只苍蝇,飞入洞中。 大家都停了下来。老大把剑拔出了鞘,示意队友们做好准备。八戒试着抡了两下手里的重锤,差点摔倒;明斯克则把布布紧紧塞到腰间盔甲的凹缝里,从背上抽出了双手巨剑;vivi作为术士无需事先背诵魔法卷轴上艰深难懂的语句和拗口的发音,他只需要一点点时间冥想,把奥术之光在意念里集中起来,以便迎接恶战。 两个野蛮人,一个德鲁伊,一个黑魔导师,一个游吟诗人兼牧师,原来我们的队伍配置要去屠龙听起来有些不妙。好在多了一个堕落圣武士。 “五色魔龙分别是火炎之红龙、森林之绿龙、岩石之土龙、冰霜之蓝龙和暗黑之水晶龙。它们作为神兽代表了创造这世界的五大基本元素,也守护着创世时神遗留下的上古神器……冒险者们要面对的最后的这条蓝龙沉睡在冰风谷中……”——如果你爱看动漫,爱玩电子游戏或者爱读奇幻小说,这些废柴设定不用我说你也能像复印机一样吐出一叠。 总之,南征北战。杀掉前两条魔龙花了五个人整整三年时间。自从悟空在半年前加入,脏兮兮的土龙和晶莹剔透的水晶龙便迅速相继倒下。如今来到冰风谷的东流亡镇,为的是最后一条冰霜之蓝龙。如果成功,那不仅五色魔龙全部剿灭的伟大创举会完成,短短半年连续消灭两头魔龙的事迹更是会流芳百世。 五条魔龙悉数消灭之后会发生什么谁都不知道。最坏的可能是世界崩坏,可能性极低。最好的可能是大家拥有一大批财宝。之前的四条魔龙什么都没有,颇为令人丧气。如果斗完洞里这条蓝龙,还是什么都没有,那我们这群人肯定要散伙。关于未来,谁都没有计划,屠完龙之后我们这群勇者该怎么办。“屠龙者”的称号已经说好留给老大。听说邻国的芙蓉公主又被嫉妒她美貌的老妖婆杨二姆拉车绑架了,或许还有新任务可以继续做,那样或许我们不会散…… 大家在洞口略微修整了一番,准备完毕。 老大照例在进洞前的最后一刻点一遍名,大家心存默契地站好队形。 “八戒” ——“有!” “明斯克” ——“Swords! Not words!”,“吱吱!” “vivi” ——vivi点点头,没说话。 “天线宝宝” ——“有人!” 这回答有些奇怪,引得众人侧目回头。只见天线宝宝一如既往地满脸痴痴地傻笑着,一遍喊一遍跳,指向洞口旁的一丛灌木。 “啊,你们看,这里有个人——” “人——” “啊,人——” “这是人——” 众人眼前依次出现了绿色、黄色、紫色的天线宝宝分别重复了一遍“人”的概念,趁电视机前的观众还没来得及换台加强大家的记忆。幻影迅速消失,重新变回红色的天线宝宝。 随着四声天使般的呼唤,草丛里一个孩子的头露了出来。 这是一个穿着黑色上衣黄色短裤的小男孩,腰间系了根醒目的红腰带。脸上两道利落的浓眉,眼神中透出一股英气。见了全副武装众人,他表情倒还镇定。他定了一会儿,看大家都没动,就怯生生地问到: “请问……你们是冒险者吗?” “冒险者~小朋友~冒险者~小朋友~”又是天线宝宝充满童真和欢乐的声音。 “是的,小朋友。我们一行去屠龙,小朋友。这是成人限制级游戏,M级,小朋友,你不知道吗,很黄很暴力。我不知道你这个未满18岁的小孩子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赶紧离开吧,小朋友。” 老大标志性的语气平淡如常而坚定确凿,一字一句,不容置疑。(虽然受了天线宝宝传染,不免多说了两个“小朋友”。) “村子里的小朋友都去街机厅和网吧玩了。”男孩一皱眉,俨然告发的口气。 “那你也去吧。” “……”小男孩脸一红,低头看着脚面,没说话。 “唔,是这样……给。”老大善解人意地解开口袋,拿出一个金币扔向小孩。 说时迟那时快,不知从突然冒出一个头戴红帽,身穿红色背带裤,一副水管工打扮的胡子大叔,一口吞掉了正好处于抛物线最顶端的金币,又在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当当(吞金币音效)之势消失在众人眼前。 过了半响,看呆的众人才反应过来刚才发生的那一幕:金币被吃掉了。 “是个意大利人。”老大还是轻描淡写。 “Italian job!”明斯克愤愤地补充道。 小男孩有些尴尬,脸更红了。“没关系的。就算我拿到金币去机房,也会被瑞典哥哥抢掉的……” “你已经耽误我们太多时间了,想成为网瘾少年的少年。我们的任务和你无关,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你没准是个Bug。今天周围正好没有骑马巡逻的帝国士兵。” 老大低头看了看系统时间,给了八戒一个眼色。八戒心领神会,一个“猪怕撞”暴走到陌生小男孩跟前,一锤子直冲小男孩脑袋砸了下去。 “小朋友,和我们一起打年糕吧~” “1下!” “2下!” “3下!” “4下!” …… 四个天线宝宝彩色的幻影欢乐地蹦跳着,这次他们教电视机前的小朋友数到了20。他们闭嘴之后,洞口只剩下暴风雪的呼啸声。 等八戒哼完小曲,漫不经心地把锤头上的厚厚一层混合着血污、脑浆和发丝的黏着物差不多擦干的时候,一行人已经在洞内狭长的通道里走了五分钟远,远远看到悟空在向下的阶梯前等我们。 【第三章 去死去死】 “警惕一切。对于鹿来说,猎人是危险的;对于猎人,鹿同样危险。” ——《旅行者指南》第三页 是的,如果那孩子读过《旅行者指南》就不至于一命呜呼,惨死八戒锤下。 是的,你们被骗了。 我们并非善类。 十年前我们五个恶人命中注定走到一起的时候,成立了这个“真爱与邪恶去死去死团”,简称“真邪恶”。半年前,悟空应我之邀加盟,开始最后的屠龙计划,我们六人踢门团的名号进一步升级为“究极真爱与邪恶去死去死团”,简称“极邪恶”。 “真邪恶”臭名昭著,以至于实行屠龙计划时很难找到援手。找悟空是因为他的天下无双,也因为他的孤陋寡闻。“极邪恶”的团名只是我们五个人知道,悟空蒙在鼓里。 悟空蒙在鼓里的还有我们屠龙的真正目的。 好在说服悟空并不困难。老三样,酒、女人、杀人。 女人,我不是。不过让他杀人,酒就足够。 酒和朋友是近义词。并非同义词。酒永远越喝越暖、越陈越香,朋友未必。正是这“未必”,他朋友不多。所以不多的老朋友如我,悟空是一定要见的。 半年前,他已经深居简出很久。我见到十年后的他,胖了许多,脸上多了条疤,左耳还打了耳洞。除了眼神淡定和没有朋友,他似乎什么都变了。 我们喝了很多酒,一杯接一杯,一碗接一碗,一瓶接一瓶,一坛接一坛。就像醉鼠旅馆地下室那只贪得无厌的巨鼠,似乎铁了心要喝到酒精浓度达到连呼吸也能喷出火来。 十年前,他要去寂静岭服刑的前夜,只有我一个人陪他喝酒。我们也是这么,往死里喝。 我没怎么说话,我本来就不擅长说话。我只是喝着,听着。所以后来加入“真邪恶”,老大最喜欢我。这年头懂得沉默的男人,很难得。我的优点本来就不多。 酒、女人、杀人。一般爱这三样的,可以称为侠。悟空这个侠对我说: “不少女人都不喜欢我杀人……最后我只能提出大家分手吧。” “我喜欢。” 我终于说出第一句话。 他时而语速很快,快到我听不清反应不过来。时而又说的很慢,小细节被放得太大太大,以至于仰头都看不清楚。总之,我现在记不清楚十年前那一夜里他说了些什么。天亮后什么时候被带走。总之我醒来的时候,一切如常,只是他不见了。 十年前的醉话不记得,半年前的醉话也不太记得。 半年前他说他这十年在寂静岭下压着,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是压着。他遭受了堪与普罗米修斯相比的严厉惩罚,尽管他没有像那个希腊人那样盗取天火播撒人间,他受苦只是因为他是一个忠于自己的人。比普罗米修斯更惨的,他连只啄食他心肺的老鹰都无缘得见。黑暗、重压。仿佛他的背上是整个地球,仿佛他耸耸肩,大地就会震撼。可是他连耸肩的机会都没有。 “不要以为寂静岭什么声音也没有。后来,我连草根生长的声音都能听见。经常会起雾。起雾的时候,偶尔能听到收音机的噪音。那种噪音你知道么,怎么都调节不准。然后迷雾里会浮现出护士的影子。很性感的护士,胸很大,腿很长……有时候还有钢琴声,护士的超短裙就变成红色的,迷雾里隔着,仿佛粉色的樱花,一片片飘来飘去……我真他妈地想操她们啊。但是我被压着。或许那只是我的梦,噩梦,春梦……十年之梦,千年之梦……” 哦,这是十年后的醉话。我说: “你的话变多了,没白压。” 还有些话,也不知是他半年前说的,还是十年前说的,酒让我们离“永恒”更近了。一切都在酒精里麻痹了混合了彻底融化了。反正他没有问我这些年作为冒险者做了哪些难忘的任务,见识了哪些难忘的NPC,打到了哪些金银财宝,救了哪些公主美女,升了多少级别,拿了多少头衔。他不问,我也没兴趣说。人间也好,地狱也罢,地上一个个湮灭之门开启,魔界转生周而复始。邪恶也好,正义也罢,不愁没战争没任务,其实变形金刚和整容菩萨长得都差不多。我没有拯救这世界,这世界也没拯救我。两不相欠。 还不如像悟空这样,被压在寂静岭下,成为一个被压迫的哲学家。十年后,我依然嫉妒他。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我心里冒出一个黑洞。就像那些小时候花力气永远比你少,成绩永远比你好,受老师家长表扬永远比你多;他在青春期刚开始就展现出成年人特有的性魅力,他比更早长出那根阴毛,他身边总不缺围绕他旋转的女人……长大后你也反叛他也反叛,你的反叛只是酒后调戏一下嫦娥,他却敢砸场子吞仙丹。又譬如他杀人永远比你快那么一点,通关永远比你早一点,伤血永远比你少一点。甚至连做坏事的惩罚他都要比你来得沉重刺激……他难道是那种注定会让我嫉妒一辈子的人么,我深深恐惧这一点。 所以我决定骗他。 在说出了五色魔龙为害人间的谎言之后,我进一步强调这事的刺激性。 “去,就是死。” 悟空看了我半响。 终于说: “死,就一起死。” 哈,我在心里狂笑。他竟也能说出如此烂大街的台词。他还是被我无辜的眼神骗了。 那或许因为我第一次装出无辜的眼神,他并不熟悉我骗人的样子。 就这样他答应了我,加入了“极邪恶”组织,开始了半年来的华丽冒险,共同走过屠龙的每一步。一直延伸到此时此刻,一步步接近地底深处的蓝龙。 “再过一个拐角就到了。”老大看着屏幕右上角半透明的地图说,指了指那个跳动的红点。 “Evil 'round every corner...careful not to step in any.” “明斯克,小声点。别打草惊蛇。” “这‘蛇’可真够大的。” “大~真大~真的好大~真的好大好大” “……” 每个人都感到了脚下由远而近传来的微微的震动。那是沉睡的蓝龙的呼吸吗? “好。灭了它,我们的目的就达成了。” 我在老大的语气里第一次听见了欲望的幽灵。 悟空回头看看我,自信地点了点头。 我知道他那意思是:好戏才刚开始。 【第四章 老大哥】 我们都错了。 那微微的震动声并非蓝龙的鼻息。见到最终BOSS比我们想像中复杂得多。 绕过拐角,一扇厚重的巨型铁门断然拦住了向下的道路。众人向上望去,门上是一张中年男人的铜质浮雕头像。那双富有成熟男人魅力的眼睛注视着你。好像有一种巨大的力量压着你——一种能够刺穿你的头颅,压迫你的脑子,吓破你的胆子,几乎使你放弃一切信念,不相信自己感官的力量。隔着厚重的门,依然能感到那种隐隐的震动,像是一种脚步声。 “老大哥~1984~看着你~看着我~啦啦啦~茄子!” 天线宝宝们迫不及待地跳到门前,和老大哥的浮雕合影。 “No Gods or Kings. Only Big Daddy.”精通外语的明斯克念出了头像下镌刻的一行标语。字母的造型呈现出一种简洁的几何感,有一种大工业的气息。一条红布垂下,上面写着“神罗总部”。 “没有神仙皇帝,只有大呆弟?”老大略一皱眉。地下城闯过很多,对各种莫名其妙的势力留下的各种文明遗迹与标语他早就见多不怪。矮人的下层多恩地窖也好,老崔的幽暗地城也好,都是这幅不可告人的模样。我们不是搜集奇闻轶事的霍比特人徒步旅行家,而是打家劫舍的屠龙者,不顾保存文脉只求开棺夺宝的盗墓者。眼前的问题就很简单了:怎么开门。 “极邪恶”团一直没有正职盗贼,我们一直长期招聘这个位置。曾有个长得极其美艳的姑娘,名叫劳拉的,来应聘。一进门她的身材就把房间里所有人都震惊了。两手把着腰间的双枪,屁股上的小腰包随着电臀的摆动疯狂地摇头。她走到老大的桌子前,从腰包里取出她刚刚出版的回忆录《盗墓笔记》往老大眼前一扔,美腿往桌子上一翘,一双水汪汪的杏眼从墨镜后爬出来,挑逗地看着老大。 老大思想斗争了半天,裤子都湿了。终于憋出一句: “我说这位熟女大姐,其实我……我们还是比较欢迎萝莉……” 所以我们团盗贼的职位一直空缺着。这方面的脏活累活全部交给具备一些开锁技能的游吟诗人担当,也就是天线宝宝。尽管vivi的卷轴袋里也一直备有敲击术、开锁术之类的低级法术,但从来用不上。因为八戒对天线宝宝打不开的东西会直接用锤子敲。 天线宝宝们正用蜡笔给老大哥的浮雕上描画两条达利式上翘的小胡子。由于宝宝身高不够,涂鸦的时候手有点抖,那胡子的美感更接近北魏大佛造像上常见的鲶鱼胡。 “宝宝,快开门。”老大虽然脾气好,但面对过于贪玩的天线宝宝也经常会不耐烦。 “阿里巴巴~芝麻开门~四十大盗~盘丝大仙!” “蓝光!” “三红!” “神机姐姐!” “神机妹妹!” …… 天线宝宝们在门前坐成一排,掏出《开锁口令大全》开始一条条地试错下去。 “这门太旧了吧,连谜语也不会说。”八戒锤头向下支着胖乎乎的身体,一个肩不耐烦地靠在门上。他指的是寓言城里流行的一种新型大门。门上有会说谜语的浮雕脸。只要说出谜底或完成谜语要求的动作,门自然会开启。那至少是个线索。如今看着欢乐阳光的天线宝宝对着门童声朗诵,实在令刚刚还肾上腺素蠢蠢欲动的众人感到丧气绝望。 一个小时过去了。老大、悟空、vivi都没有说话,大家都沉浸在天线宝宝们催眠般的欢乐声音里。已经靠在锤子上快睡着的八戒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抡起锤子就往门上砸去。 “砰——砰——砰——” 猛击三下,门丝毫没有反应。甚至连一条金属划痕都没留下。就在天线宝宝们准备重新开始儿歌联唱时,突然传来了一声咳嗽——这咳嗽虽然轻,但很明显不是来自团队里任何一个人的声音。那声音尖细清脆,在空旷的地下通道里传了很久。 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只见大门正上方红色的“神罗总部”的条幅被一只肮脏的小手撩了起来。原来竟是一个齿轮形的通道的门帘。接着出现了一只小脚,接着是脏兮兮的裙摆,再接着是辫子。一个瘦弱的小女孩从洞里爬了出来。 她手脚麻利熟练地沿着浮雕一路爬到地面,面目着实吓了以“欢迎萝莉”著称的“极邪恶”团一大跳。这小女孩有张病态的面容,凸出的金鱼眼浮肿着,头发稀疏,皮肤呈现一种暗黄色,仿佛碰一下就会挤破,流出脓水来。小女孩只穿了件单薄的花布连衣裙,头发散乱。右手拿了部破相机,左手拿了根针筒。 不知不觉,小女孩已走到八戒面前,干咳了两声,突然开口对八戒嘶哑地尖叫起来: “啊~你不是我爸爸……” “我CAO!鬼啊!鬼才是你爸爸!” 八戒近乎本能地抡起大锤,向眼前这个阴森可怖的生物砸了过去。这次天线宝宝还没来得及数数,小萝莉就被砸成了一滩脓水。 又是一片寂静。 这次的寂静来得有些异样。少了点什么。八戒在洞口砸死小男孩的时候,有暴风雪的呼啸声。这次少了…… 等大家反应过来原来是那神秘的震动声停止了以后,已经晚了。 BOSS战突如其来。 大门瞬间打开,一排全副武装,身穿坦克般厚重盔甲的潜水员大叔出现在门后。眼尖的悟空一眼看到他们身后是一大片不可思议的地下机械都市。各种管道在山体间盘桓交错,各种金属不停地反射着红光。 由于逆着光,他们的影子长长地投射在我们的脸上。 一场恶战。 战斗结束,潜水员大叔发出金属疲劳的声音重重倒下的时候,老大已身负重伤,奄奄一息。他一手握剑插在地上支撑自己,一手还拿着镶有三块金三角的盾牌,急促地喘息着。剑上的血把周围的地慢慢染红,早已分不清是敌人的血还是老大的血。 悟空表现得很漠然。 我抬头看了眼屏幕右上方的透明地图,对大家说: “根据《游戏极不实用技术》的非官方攻略:穿过机械都市废墟,到达神罗公司总部办公室后的密室平台,就是蓝龙沉睡的地方。就差最后几步了,老大。” 老大抬起头,纯真的正太眼反而回复了平静。是回光返照吧。他放开盾牌,身子一斜,用手摘下那顶万年不换的绿帽子。金色的头发在脑袋周围很茂盛,天顶盖中央那一块寸草不生。原来…… “旅行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 老大脸上略微有些惊讶。按照脚本,最后说这句台词的应该是他。 “你……抢我台词……” 他还没说完,我便抡起锤子砸了上去。他惊讶的上眼皮还没来得及闭上,眼睫毛就已经浮在了眼球破裂后的汁液上。 地上掉出了老大一身的极品装备,大家一拥而上。 八戒抢到了回旋标,当护身符挂在脖子里。天线宝宝化身为四个分身,拿的最多。vivi分到了所有用来做魔法素材的宝石和水晶。明斯克在一边默默捡起老大装宝石用的黑丝绒口袋,给他的小仓鼠老婆找了个新家,在盔甲间呆得更舒适。 悟空在一边静静地看着这一切,没有说话,也没有什么明确的表情。 对了,聪明的你现在应该知道了。 我从开篇到现在一直忘了说“我”是谁。 我是八戒。 【第五章 最后一战】 老大的《旅行者指南》太过阳光。里没有一句话提到冒险者的阴暗面。潜规则之一就是:最强者最早出局。到了最后即将面临分赃的时刻,与其多一个不能战斗还要消耗补给的拖油瓶,还不如让他身上不会死去的装备为活着的人多做点贡献。 “极邪恶”团重新回到五个人,怀着即将通关的紧张与不舍,向最后的演出舞台走去。 终于来到游戏最终BOSS的场景:神罗公司总部办公室后的密室平台。 Art Deco(装饰艺术)风格的巨大穹顶在山体核心中挖出一间堂皇的厅堂。圆形平台的三分之一是落地的大玻璃窗,窗外可以俯瞰整个地底机械废都的场景,和核心熔炉炽热的熊熊红光。总的看起来,这厅堂像个巨大的半开放鸟笼。 和巨大尺度的平台相比,办公桌显得很小。实际上并不小。办公桌后金色的靠背椅子转回来,眼前是一个穿着黑色上衣黄色短裤的小男孩,腰间系了根醒目的红腰带。脸上两道利落的浓眉,眼神中透出一股英气。见了全副武装众人,他表情倒还镇定。他定了一会儿,看大家都没动,就怯生生地问到: “请问……你们是冒险者吗?” “警惕一切。对于鹿来说,猎人是危险的;对于猎人,鹿同样危险。” ——这句话写在《旅行者指南》第三页。老大背包里那两本《旅行者指南》是老大唯一的陪葬品。此时此刻,看到这趟华丽的冒险的终点,这最后的BOSS的时候,这句话突然浮现在我脑海,我才刚刚明白这句话的另一半更深的含义。 原来那男孩不是程序Bug,而是死亡预兆。在那种冰天雪地的龙穴洞口怎么可能出现一个天真无邪、渴望去街机厅玩的小男孩呢?必有妖孽。砸死他没有错,但是我们还是低估了这个插曲的严重性。 我们谁都没有说话。 小男孩站了起来,继续道: “我叫坂口不信。” “不信!我不信~我不信~” 天线宝宝又化作四种色彩蹦跳起来。 “信不信由你,我叫坂口不信……”面对脑残恶搞的这四个活宝,坂口也不免有些紧张。谁见了天线宝宝其实都会紧张。天真的力量总是超出想像。这话坂口自己也觉得有些绕。 “蓝龙,来吧!” 小男孩的浓眉倒竖,一副用力要把什么排出体外的难受表情。慢慢的,他脚后的阴影开始生长膨胀,最终竟化作一个巨大的半透明的蓝色阴影,魔龙的精灵从小男孩的小宇宙中被召唤出来了。影龙! 战斗的音乐在耳边响起。 作为接替老大的队长,我没有多想,立刻按下了空格键:暂停。 最终的作战计划完全被打乱了。一身的龙防装备可能完全无用。防龙息喷吐不会后退的靴子、浸泡过红龙血液后制成的红龙甲……面对实体的龙或许可以有效抗击,而从未遭遇的影龙又要如何面对。看来我、明斯克和悟空的物理攻击已经无效,只能靠附魔武器的魔法伤害;vivi和天线宝宝的攻击性魔法加起来恐怕还不够打掉它满血的10%,牧师系职业缺乏的致命伤此刻暴露无遗…… 更可怕的是,这次的游戏不是回合制,不能大家相安无事站在两边你拍一我拍一。即时制的战斗会让每个人都手忙脚乱。如何协调步伐,让每个人在尽可能提高攻击的同时又能配合伙伴的行动……团队冒险业界很流行一句行话:“不怕狼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作为八戒的我,赞同这句话背后真理的同时,不禁憎恨这句话的字面。) 五分钟过去。以天线宝宝为核心的最终的作战方案终于出炉。 暂停结束。 战斗打响了! 蓝龙各项属性都达到了神的级别,高敏捷使得它发动了先攻。一股火焰向我们五人袭来。 “砰——啪嗒——砰——啪嗒!”(后退) 天线宝宝喊到。 火焰持续的时间比预想还要长,天线宝宝紧接着喊到: “恰咔——恰咔——啪嗒——砰!”(防御) 炽热的火焰烤得众人大汗淋漓。 “咚——咚咚——咚咚!”(求雨) 天线宝宝一声吼,话音未落就下起雨来。雨水浇灭了蓝龙毒辣的火焰。 我吼道:“快!抓住机会!” “啪嗒——啪嗒——啪嗒——砰!”(前进) 随着天线宝宝铿锵有力的节奏,我们一步上前准备发动攻击。 “砰——砰——恰咔——恰咔!”(蓄力) “砰——砰——啪嗒——砰!”(攻击) 随着一声欢呼,我们头顶飘出了炫彩的Fever!字样。 “砰——砰——啪嗒——砰!” …… 就这样进攻退守,退守进攻,漫长的拉锯战之后,坂口不信终于跪倒在了我们面前。 影龙消失了! 结束了吗? 结局动画呢? 坂口不信跪倒在地上,头低着。像是在喘气,又像是在笑。突然,他抬起头,对我说: “为什么要玩游戏呢?” “那或许是因为,人生就是一场游戏吧。” “人生就是一场游戏……呵呵,只是不能读档重来,对吗?” 坂口又突然大笑起来: “这话真滑稽呀,真滑稽。亲爱的,不能读档重来的,那还能叫游戏吗?” “你抬头看看,这里是哪里……” 我抬头一看,一行行的文字坠落下来,仿佛《黑客帝国》那样的坠落;耳边响起的是《攻壳机动队》里噼里啪啦的打字声。 是游戏,这是文字的游戏。 人物、场景、道具、冒险,原来都在TGFC这个小小的文本框里。 八戒是我,明斯克是我,悟空是我,vivi是我,就连天线宝宝,也是我。 八戒是头像里的我,那个胖胖的男孩子,那个孤独而善妒的我;明斯克是我,那个冒险大地上的肌肉猛男,那个怀抱着小仓鼠不时露出铁汉柔情的野蛮人;悟空是我,多情,有才,经历流放的我;vivi摘掉帽子,脱下衣服,居然是一只漂浮的骷髅头,或许是《异域镇魂曲》里的Mort,已然死去的幽闭的我。两团橙色的鬼火在空洞的眼窝里幽幽漂浮。天线宝宝是四滩粘液,分别呈红、绿、黄、紫,在地上流淌着。是史莱姆?可能也是果冻怪。那是,我的童心么。 这些游戏里遇见的我,我所扮演的我,纠缠在一起,并肩坐在时钟巨大的指针上,指向午夜十二点。 十二点以后,现实和虚幻就会完成兑换,光明与黑暗完成交接,又一天不可更改的游戏记录留在时之星海深处。 对了,还有眼前的这个小男孩。被我自己用锤子消灭的小男孩。 这是,十年前的我。 “旅行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 眼前的小男孩头上冒出一个对话框。 按下A键,屏幕上又跳出一句—— “只是我们现在还没到脚下生根的年纪而已。” 【GAME OVER】 ---------------------------------- 【后记】 看了经典区很多精彩的十年征文,绝大多都是从各种角度回忆个人游戏历史的。那是我未曾有的丰富和体验,为每一个写出自己真情实感的作者叫好。 本文写的也是个人游戏历史,但换了一种面目。十年回首,我最喜欢的类型是角色扮演游戏,那是我沉溺最深,感悟最深,用情最深的类型。或许就因为角色扮演最能折射现实生活的真相和本质。已提笔写过很多关于多款RPG形形色色的文章。骂也骂过,赞也赞过。这一切嬉笑怒骂,化成一种无法顺时针排遣的乱流,在心中激荡。最后就变成这样一篇胡思乱想、奇形怪状的文字。里面寄托了对游戏和游戏人物的情感,更多的是一切受游戏启发的感悟与记忆的自然反刍。写此文本身对我来说就像一场RPG游戏,文字游戏。 美其名曰“一则RPG宅男心灵纪实的虚构文本”,其实是受困于我自己的贫乏,找不到恰当的形式。我努力把想表达的“十年”积累的游戏杂感编织进文字,如果读者没有读到,或者不切征文目的与规格,那的确是我个人的失败与惭愧。 另外,我身边玩游戏的朋友们,我没有直接写你们。那并不代表我不爱你们,也不代表种种细节的遗忘。且让一切继续吧。你们暂不需要我的文字去祭祀,给活人烧纸并非我的风格。也无法构成我下笔的动力。 或许我也写了你们。只是,谁也不像。总之写得很脱力,见笑。 叉包敬上。 [ 本帖最后由 RestlessDream 于 2008-2-3 06:32 编辑 ]
作者: 云里翻    时间: 2008-1-29 08:51

前排占座。。。:D
作者: sweden    时间: 2008-1-29 09:16

这是征文获奖样本么
作者: duobaoqimi    时间: 2008-1-29 09:36

顶叉烧包哥:D
作者: innocent    时间: 2008-1-29 10:36

到博得之门之前就把博得之门删掉了,明明是梦想中的城市,却再没有动力踏进一步了
作者: 5158    时间: 2008-1-29 11:17

我觉得你时间不够了
作者: zafm0861    时间: 2008-1-29 11:56

前排占座
作者: RestlessDream    时间: 2008-1-29 12:01

引用:
原帖由 5158 于 2008-1-29 11:17 发表
我觉得你时间不够了
你这是诅咒么……坏人……
作者: 真三国无双3    时间: 2008-1-29 13:53

顶下!  好文!  :D
作者: 神之右手    时间: 2008-1-29 14:06

我顶一下
作者: 司徒正美    时间: 2008-1-29 18:40

前排座看戏!:D
作者: leonliu    时间: 2008-1-29 22:20

还没写完就已经是精华了啊。。。。。。。。。。。。。。。。
作者: 潜水艇的水    时间: 2008-1-30 11:45

叉包魅力果然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明白的。
作者: RestlessDream    时间: 2008-1-31 09:05

已更新。第一章、第二章完整放出。

[ 本帖最后由 RestlessDream 于 2008-1-31 10:16 编辑 ]
作者: 坂田公時    时间: 2008-1-31 10:32

拜一下篇幅……存了慢慢看……
另外小声问一共有几章啊LZ
作者: sweden    时间: 2008-1-31 19:33

半夜再来看 记得到时候去我空间.....有东西给你看 现在还没放上去

[ 本帖最后由 sweden 于 2008-1-31 19:34 编辑 ]
作者: zafm0861    时间: 2008-1-31 19:56

233max
不少DND的影子
写的太赞了
(唯一不明白的就是那5个龙……)
作者: johnnyf    时间: 2008-1-31 20:22

天线宝宝满塞
作者: RestlessDream    时间: 2008-1-31 20:23

已更新到第三章
作者: zafm0861    时间: 2008-1-31 21:03

越来越深沉了……

左耳还打了耳洞
作者: RestlessDream    时间: 2008-1-31 22:55

更新至第四章
作者: 倚天奸剑    时间: 2008-1-31 22:57

叉包辛苦~~
作者: zafm0861    时间: 2008-1-31 23:25

用手摘下那顶万年不换的绿帽子。金色的头发在脑袋周围很茂盛,天顶盖中央那一块寸草不生。原来……
作者: RestlessDream    时间: 2008-2-1 00:07

最后时刻完成……一共五章……
作者: 788414    时间: 2008-2-5 01:52

出乎意料的通畅
作者: clond    时间: 2008-2-7 20:28

叉包蝈蝈是文青
作者: 阿弄    时间: 2008-2-17 17:33

ding XBGG又一湿文
作者: leezhengyu    时间: 2008-2-18 17:56

顶啊!
作者: 司徒正美    时间: 2008-2-20 11:06     标题: 强到吐血!

强到吐血!
天线宝宝
博得之门
生化奇兵
FF7的神罗
小胡子与蓝龙……
作者: karma    时间: 2008-2-21 06:50

竟然被顶上来了

N条龙的设定我想起了CC,当然CC很可能不是开先河者。

另外,叉包属猪吧……:D

反正作者大概不会来看回帖的:D

所谓脚下生根是什么意思来着……这里的意思迁移好遥远……

[ 本帖最后由 karma 于 2008-2-21 06:52 编辑 ]
作者: RestlessDream    时间: 2008-2-26 15:16

请各位投票支持我,谢谢
(我和希拉里那个疯婆娘的政策不同,我不会ban游戏的,嗯

http://tgfc.qwd1.com/club/thread-5951552-1-1.html
作者: FantasyJim    时间: 2008-2-26 16:35

叉包文笔好,而且内容比较新颖

不过跟有几位朋友写的回忆类文章比,缺乏共鸣。。。

我看的前一篇文章把我看哭了。。。。在办公室大哭。。。好久没这么痛快的哭过了。

冲好文,我投叉包了~!:D
作者: karma    时间: 2008-2-29 10:31

现在是那谁谁领先啊

不过叉包拿PS3手柄也没什么用吧
作者: reinkin    时间: 2008-5-21 16:25

好文! 太短了, 意犹未尽啊, 虽然基情严重  
在看获奖的文章, 真奇怪为什么才三等奖~
潜水员也忍不住回帖了, 没有及时投票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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