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阿森纳 于 2010-9-15 11:39 发表 楊丞琳16岁时候的性伴侣应该就应该超过2位数了吧~~还几吧教主,就是个婊子!
原帖由 @06e3 于 2010-9-17 07:51 发表 發現 TGFC 版規還真寬容 除非楊丞琳在 TGFC 註冊帳號 否則 2 樓的發言便不違規
原帖由 阿森纳 于 2010-9-15 11:39 发表 楊丞琳16岁时候的性伴侣应该就应该超过2位数了吧~~还几吧教主,就是个婊子!
原帖由 李航是个大忽悠 于 2010-9-17 21:25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UC 这位哪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