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赴冲绳县及东北三县旅游的中国个人游客的多次往返签证
(15.01.16)
一直以来,日本政府为赴冲绳及东北三县旅游的中国个人游客中,具备充足经济能力的个人及其家属发放多次往返签证。
自2015年1月19日起,面向“过去3年内有过短期赴日经历”的中国游客,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放宽对其经济能力的审查标准,即如经确认该公民达到一定经济能力,即可对其发放多次往返签证。
此前,不允许家属单独赴日(需与有充足经济能力者共同赴日)。此多次往返签证则允许家属单独赴日。
签证有效期限仍为3年,每次赴日最长可停留天数由此前的90日缩短为30日。
此签证申请的手续,由本馆指定的旅游签证代办旅行社代为办理。详细的内容,请向上述旅行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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