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interboy 于 2019-11-2 17:59 发表
在不讲路权的国家这种事情才会按这种和稀泥的方式来处理。真的讲法依法,这行人才是交通肇事,车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完全行使路权凭什么减速开?这人活该作死,被撞死了该家属赔车主才对。
原帖由 @guranger 于 2019-11-3 17:13 发表
车主太自信了,逆光看不清还不减速。还有法院的判决太粗糙了,什么叫车速偏快?
原帖由 @zo 于 2019-11-4 08:40 发表
同样是晃眼,如果是被对向大灯晃眼,那么司机的责任应该会低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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