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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发现,原来还有正版狗这一说法,见识了

posted by wap, platform: 华为 U9508
引用:
原帖由 @昵称无效  于 2014-9-4 14:43 发表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章
第十七条 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纯科普,不评论。
这一条和专利的存在感觉是矛盾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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