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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软饭,俺想谈谈E3过后对WII的看法

原来别人问你“你说别人杀人有什么证据”,你可以说“你一直扣着杀人不放,我说你因为杀人而受刺激,是不是证据充分”啊。你觉得好笑么?

原来你的定性本身就可以做证据,今天又长见识了。

你不是没睡醒说出那么多胡言乱语,被我引用揪出铁证如山。这算什么神呢?

你满嘴的胡说八道,张冠李戴?我问你是不是没睡醒,这到底触犯了谁家的王法呀?逻辑混乱?是你自己吧?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8 13: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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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你没逻辑还是我没逻辑?从当街杀人变成入室杀人,我看你还能怎么编。

我完全根据某些人的理论让他们自出其丑,你冷不丁插进来大骂“你狡辩”,却说不出一丁点对方狡辩在哪里的道理。这种说法可以说完全是你自己的臆断,却想把它和看到证据后的推测联系起来,好,我就按你说的,请问连你自己也确定要说别人杀人至少要看到三样东西(“刀”“血”“死人”),对吧,可我刚才问你你凭什么说我狡辩,你倒是说出证据,说出道理,你却说“不需要证据,大家都看见了”。请问到底看到什么了?你的舌头被割了,坏死了?说不出了?就凭你一人说辞可以定别人的罪了?狡辩,你这才叫狡辩。你说看到了“刀”“血”“死人”,可是除了你没有任何人看见。你是不是可以说“因为我看见了,这还需要什么证据,所以你杀人了”?行么?

我从来不曾臆断你,我说你每一条都有充分的引述证据。你既然承认了你在臆断我,那么就可以结束了,你就是个无凭无据臆断他人的小白而已。

因为你说胡话,所以我认为要么你没睡醒,要么……(难道还要我说出更难听的话?)

说实话,说你没睡醒相当客气了。
引用:
原帖由 睡魔 于 2007-7-18 13:26 发表


我从来就没否认我是在臆测你。 ...
你爱鹦鹉学舌那是你的事情,现在你自己承认你臆断他人,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8 14: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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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idthief 于 2007-7-18 13:44 发表

什么标准?谁定的标准?
既然官方没有定义这个标准,那每个人的定义标准不同又有何妨?
谁定的标准?我说过了。

销量定的标准

销量的标准是唯一的。懂么?

官方没有定义的资格不代表个人就有定义资格,标准取决于销量。懂了吧?

大投入可以称为大作,而销量极高的作品就是超大作。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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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说事实而已。只有你才会认为人家列举事实是一种精神胜利法。事实辩驳不过又缩了,真是对不起我向你说明这么多啊。

你说我狡辩,请提供我狡辩的内容,从逻辑上分析哪里是狡辩,能不能拿出我的原话证明某些人说的明明不是某些意思我却要给他强加的“狡辩证据”。你什么也拿不出来,揪着睡没睡醒又开始狡辩“我狡辩”。我有没有跟你说,关于这一点,我前面有引用项,有说明,解释的不能再清楚了。你自己不看,怪得着别人?

我再说最后一遍,听明白了:我在前面已经把该找出来的对话都给您找出来,引用出来,非常显眼。您要么去看,看明白为止,要么就承认自己智商低,看不懂中国话。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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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睡魔 于 2007-7-18 15:16 发表
其实说你“狡辩”不是我说的……

是我通过你的言论“顺应推理”出来。

解释不清的话,这就是我说你“狡辩”的解释
你又缺乏了一次常识,“狡辩”是由主体攻击客体的词,这和所谓的顺应推理根本不沾边,我的顺应推理是假定某些人的逻辑正确,所推理得出的结论。并非定性语,你连基本汉语常识都没有,回去补习小学语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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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idthief 于 2007-7-18 15:00 发表

不想再绕回去战了,只说中文中的"超大作"是否按日文用法,还尚无定论.中文的"超级大作"的理解不见得行不通

来举个例子吧~中文中超大作一般用于发卖前的的宣传,比如战争机器,比如HALO3

这时候超大作指的是 ...
中文中有“超大作”的本词释义么?

有就找出来,没有就不要乱讲。

日本发卖前也同样有用超大作作宣传。那只是针对曾经的销量大作或者曾经参加过某销量大作的著名制作人的重点宣传作品(如坂口的pe)。一旦销量不佳,超大作的头衔随时会被摘掉。

中国的所谓“超大作”有这些词义么?

脑白金怎么了?在世界市场它就是不折不扣的超大作,不以某些自作聪明的国人的意志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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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解释完毕,除了瞎子,都能看见。以上

你说过?好,引用出来,让大家看看。找得着么?我可以随时找到我针对你谬论的解释,并引用出来。你办得到么?

谁一直跟谁扯狡辩?谁自己承认自己臆断?谁先胡扯杀人案例。谁擅长扯淡?让我们回到前面,一起找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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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谁?你么?

你能代表大部分人?笑话。

曲解很正常?正常你自己跟自己正常去没人管你,自己是曲解,有别人说出了本义,你却非要按你曲解的“正常”大说别人不正常?你是不是欠抽啊?

要不要遵循原意原来是你定的。

最后,什么是超级大作?卖可怜巴巴10万不到的东西去跟人说超级大作,你找出几个信的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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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一个人能自作多情到这种程度也是境界。
引用:
原帖由 睡魔 于 2007-7-18 09:29 发表



“狡辩”一词把你刺激的这么深吗?每回一贴都挑衅一下。

让我说明了还要我去验证一下……下回你说1+1=3,我是不是要先证明了1+1=2才能和你讨论?

http://www.tgfcer.com/club/viewthread.php?tid ...
我都已经不能用正常成年人的审题标准来衡量你了,我很疑惑,你整天总在幻想有“你刺激过我”这个不存在的事情到底是因为什么?你要针对本贴的言论辩驳,把其它帖子的内容搬出来想干什么(我去过那个帖子否定过那里的人的大作说辞吗?)?你到这个帖子里来给人辩护,是不是从来不看该人到底什么观点?

你好像没有上论坛者的基本常识,我来教你如何引用他人的帖子作说明:
引用:
原帖由 深蓝LWL1123 于 2007-7-16 10:10 发表

你眼里的超大作和我眼里的超大作性质不一样
你是销量论,我不是
典型的XBOX上的PD ORTA和JSRF才几W,这是超大作么
看明白了吗,这位同志明确将自己摘出以销量定作品大小之人的范围,ok?

再看看下面:
引用:
原帖由 更深の红 于 2007-7-16 11:27 发表


当年的GRANDIA. 后来的莎木 飞龙ORTA
老卡的大神


从电影来说, 票房很惨的珍珠港

这些作品在一开始就一直被认同为超大作. 只不过最后因为各种原因销量都不好而已.
这是本身他提出来就为说明票房不好的,标蓝字几个的成本很高吗?

然后:
引用:
原帖由 更深の红 于 2007-7-16 11:45 发表


你也不用用那些什么"懂不懂"之类的词汇来幻想自己有多么的有才
所谓超大作 我很赞同LZ所说的观点. 不同人的衡量标准不同.
...
看到了没有?他自己承认赞同楼主,也就是蓝蓝。

蓝蓝的观点是什么?你自己说。

更有代表性的还有这位仙君:
引用:
原帖由 clond 于 2007-7-16 14:03 发表


SO WHAT?

我们所讨论的词

一定是传进来的?

即使是传进来的

意思就不能改变?
要跟我谈意思有没有变化的问题,且看他心目中应该有的变化是什么。
引用:
原帖由 clond 于 2007-7-16 10:41 发表


你是日本人?汉语的"超大作"非要用日语来解释?
如果任饭都觉得抄菜妈眯比火纹更加"超大作",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现在问问你,这些话是不是说明他认同超大作在“销量形成标准”方面没有任何疑义,只是在“同样具有销量和投入等要素上不同游戏的爱好问题”?请正面回答。我不希望再看到你引用其它主帖滥竽充数。

——————————————————————————

我重新贴出来让你看明白

这就是我说你没有睡醒的原因,你根本对谁说了什么糊里糊涂,就一头闯进来跟我战,这不是没睡醒,还迷糊呢又是什么?

这几个人的意思还不够明白吗?你莫名其妙对着我根本没有的观点大战是不是还没睡醒?

而且我还有更不明白的,“没睡醒”是哪一国的定性词,可以和“狡辩”这样的定性词相提并论,阁下知道一个语文常识:“臆断”是针对定性词的而不是针对描述动作的词么。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8 16: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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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睡魔 于 2007-7-18 16:06 发表

我那个联动贴你也看看,有讨论出这个范畴吗?那种常识性问题不代表大多数人的想法,你来代表吗!
如果说你不认为这种常识性问题不代表大多数人想法的话,举个例子,难道世界人很大部分人都不认为1+1=2?
另 ...
你那个帖跟我有什么关系?跟这个帖子有什么关系?莫名其妙。统共才不过两页,还不见得支持你的观点。这个帖子里支持我观点的人数都多多了。

哦哟,原来一个外来语的中文解释已经上升到1+1等于2这种常识高度了。那我是不是可以说,日本人的1+1等于2,你就要证明1+1等于三才正确?

找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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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睡魔 于 2007-7-18 16:08 发表
还有,别光说不练
贴“睡没睡性”和“论点错误”之间的必然联系的解释吧
我解释完了,看不见配眼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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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舌都学不好,真是让我发笑。

必然联系在(我教你):

1、我在和人讨论。

2、你插话

3、你根本没看清楚两边各自的观点是什么就开始胡搅蛮缠。

4、我认为这种行为只可能两个原因,要么你傻,看不懂人话,要么你没睡醒。

5、我挑出历次对话,告诉你谁和谁的观点的区别,让你明白“你没看清楚就进来胡说八道”这个事实的存在。

6、这就是你有没有睡醒和你行为的必然联系

我列举完毕了。

我不是主观猜测,我是根据你的行为来判断你的状态,而你自己承认你没有找到我狡辩的证据,(按你所说是不用找)你也自己承认你在臆断。而我没有说我在臆断。那么形成了一层意思

你我两人都确定你臆断我狡辩的事实存在,确实。

你我两人对我是否臆断是否狡辩则说法不一。无法判断谁是谁非

那么告诉我现在已经确定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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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睡魔 于 2007-7-18 16:31 发表


从我和你开始争论,没人和我争,有2人和你争“超大作”,你自我感觉是真好啊
你有多大资本能跟别人争?

笑话。

也就是跟你一样拒绝常识的人比较让我莞尔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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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一钱不值。以上

“你看得很清楚”还跟我辩我们辩论的主题“超大作是在投入、销量基础上的不同方向”?????

你看清楚什么了?我真不敢做乐观设想。

你自己说的“你不需要找证据,只要看就行”,我没冤枉你吧?

你没承认么?没承认你找呀?怎么一到要你找你就缩了?

刺激?不知道谁被刺激的到现在还狡辩狡辩不离口呢。我们看得很清楚哈哈哈哈

我说的,就是如此。人家会来跟我争,理都懒得理你这种没看清楚就胡说八道的大仙。还觉得很光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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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认为你胡扯,对吧?
那只眼睛……“哪”只眼睛?
你对超大作的理解?你懂什么叫超大作么你就理解?别惹我发笑了。哈哈哈:D :D :D 超大作是什么?什么叫超大作,以什么为标准?你说出几个啊?理解……哈哈哈哈哈

是啊,原来给别人扣上“狡辩”的罪状大帽子不需要任何证据和道理,别人奇怪你如何臆断出人家想什么,都“只要您大先生一看就知道”。真不俗啊。

这算事你再次承认自己喜欢臆断。不错

你既然不承认“你找不到我狡辩的证据”,我就请你找出我狡辩的证据,这话这么难理解啊,让您这么困惑啊,抱歉,我忘了你才小学语文水平。我以后一定会说清楚的。

我狡辩的证据在哪里,怎么缩到现在也缩不出半个p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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