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侠
原帖由 @汪呜 于 2018-10-31 12:38 发表 见我14楼的答复。目前没有更改,领馆表示无可奉告。 3年多次签现行政策分为首次指定地区(年收财力标准10万以上)和不指定地区(年收财力标准20万以上),费用不同。这个和主楼讨论无关已经执行了一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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