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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SONY和某第2方将要分手??

说句难听的话,写这新闻的人搞笑,转这新闻的人也搞笑,煞有介事评论这新闻的人更搞笑。

第二方是什么?是持有股份20%以上50%以下适用持分法的关联会社。
某厂商是否是独立第三方,是否是第二方是有控股资金、经营管理权等严格规定区分的。
又不是随便可以定义的东西,更不是什么说分手就可以分手的东西,真是太搞笑了。。。

[ 本帖最后由 我是群狗 于 2007-5-16 14: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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