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撒旦
原帖由 sunner 于 2008-11-25 22:25 发表 我真想那同级别的比,但……怎么说服两个车主配合我呢? 如果按照你的逻辑,那就是好车用好钢,次车用次钢了?如果真这样,那天天街上跑着的qq、奔奔不就是罐头包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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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霏菲飞 于 2008-11-25 23:58 发表 安不安全确实是设计问题,但日车的的吸能我个人觉得是过了,一点小碰撞就弄得面目全非,修车费就要一大笔,没其名曰对行人安全舍己为人了
原帖由 sunner 于 2008-11-26 00:59 发表 您多有钱啊,我们老百姓可没钱,就算买个二手qq,那也是自己靠辛苦一分分赚来的,不当宝贝当什么?破烂?
原帖由 sunner 于 2008-11-27 00:40 发表 你说的这些大家都懂,不懂得现在应该在狱里蹲着呢 但现在的情况是我国法律的白痴所致,一味的保护行人,就算无责也要赔偿,才导致了二次碾压的发生,每个人天生都不坏的逼得懂么? 别以为自己弄了几个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