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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8 12:17 发表 这不是挺对的么?、你没有给出任何能够说明我狡辩的证据和理由,除了空口说让大家“看”外一句其他话说不出来,你打算让大家看什么? 我说你没睡醒已经给出了非常充足的证据,并且用引用法非常清晰地表现出你的方向根本错误。 现在你就是见人当街拿把菜刀就叫“当街杀人”,别人问拿把菜刀怎么了,你说“大家都看见了,你就是当街杀人!”明白么?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8 13:10 发表 原来别人问你“你说别人杀人有什么证据”,你可以“你一直扣着杀人不放,我说你因为杀人而受刺激,是不是证据充分啊”。 原来你的定性本身就可以做证据,今天又长见识了。 你不是没睡醒说出那么多胡言乱语 ...
魔王撒旦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7 20:07 发表 谁告诉你超大作是由厂商定义出来的? 超大作是要凭标准的。
原帖由 睡魔 于 2007-7-18 13:26 发表 我从来就没否认我是在臆测你。 ...
原帖由 kidthief 于 2007-7-18 13:44 发表 什么标准?谁定的标准? 既然官方没有定义这个标准,那每个人的定义标准不同又有何妨?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8 14:51 发表 谁定的标准?我说过了。 销量定的标准 销量的标准是唯一的。懂么? 官方没有定义的资格不代表个人就有定义资格,标准取决于销量。懂了吧? 大投入可以称为大作,而销量极高的作品就是超大作。ok?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8 14:45 发表 奇怪,你没逻辑还是我没逻辑?从当街杀人变成入室杀人,我看你还能怎么编。 我完全根据某些人的理论让他们自出其丑,你冷不丁插进来大骂“你狡辩”,却说不出一丁点对方狡辩在哪里的道理。这种说法可以说完全 ...
原帖由 睡魔 于 2007-7-18 15:16 发表 其实说你“狡辩”不是我说的…… 是我通过你的言论“顺应推理”出来。 解释不清的话,这就是我说你“狡辩”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