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尚未登录:请 登录 | 注册 | 标签 | 帮助 | 小黑屋 |


发新话题
打印

做为软饭,俺想谈谈E3过后对WII的看法

引用:
原帖由 睡魔 于 2007-7-18 16:31 发表


从我和你开始争论,没人和我争,有2人和你争“超大作”,你自我感觉是真好啊
你有多大资本能跟别人争?

笑话。

也就是跟你一样拒绝常识的人比较让我莞尔罢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8 16:53 发表
学舌都学不好,真是让我发笑。

必然联系在(我教你):

1、我在和人讨论。

2、你插话

3、你根本没看清楚两边各自的观点是什么就开始胡搅蛮缠。

4、我认为这种行为只可能两个原因,要么你傻,看不 ...
你觉得你这是在证明我没睡醒?我怎么觉得你是在扯淡。
我为什么说你狡辩我也解释过了,什么叫胡搅蛮缠。人家说什么我看的很清楚,所以我没看到他们关于“是个人觉得好就是超大作”的结论,只有你在说。

而且我从来没”承认没有找到你狡辩的证据“,你从哪里看到的?平行世界?
我只是承认臆测你被狡辩一词刺激到了,没看明白回头认真在看一遍,别在这里丢人

[ 本帖最后由 睡魔 于 2007-7-18 17:16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8 16:55 发表



你有多大资本能跟别人争?

笑话。

也就是跟你一样拒绝常识的人比较让我莞尔罢了。
这个话题是你先说我,我没主动提。所以别装B


TOP

“你觉得”一钱不值。以上

“你看得很清楚”还跟我辩我们辩论的主题“超大作是在投入、销量基础上的不同方向”?????

你看清楚什么了?我真不敢做乐观设想。

你自己说的“你不需要找证据,只要看就行”,我没冤枉你吧?

你没承认么?没承认你找呀?怎么一到要你找你就缩了?

刺激?不知道谁被刺激的到现在还狡辩狡辩不离口呢。我们看得很清楚哈哈哈哈

我说的,就是如此。人家会来跟我争,理都懒得理你这种没看清楚就胡说八道的大仙。还觉得很光荣呢。

TOP

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8 17:25 发表
“你觉得”一钱不值。以上

“你看得很清楚”还跟我辩我们辩论的主题“超大作是在投入、销量基础上的不同方向”?????

你看清楚什么了?我真不敢做乐观设想。

你自己说的“你不需要找证据,只要看就 ...
我早说了,你怎么想是你的事
你那只眼看我说辩论的主题“超大作是在投入、销量基础上的不同方向”?????
那是很多人包括我对超大作的理解,OK?

你把主题往歪处带的能力真是一流
我说过“我不需要找证据,只要看就行”?
我说的是:就你臆测我没睡醒,我臆测你被“狡辩”一词刺激到。这件事没必要找证据,因为事实就在那里!
什么话在你嘴里就产生歪曲啊

我没承认还要我找,我没承认的证据?你脑袋没问题吧
你倒是找出我承认没有找到你狡辩的证据啊。倒底谁缩谁心里清楚

TOP

所以我认为你胡扯,对吧?
那只眼睛……“哪”只眼睛?
你对超大作的理解?你懂什么叫超大作么你就理解?别惹我发笑了。哈哈哈:D :D :D 超大作是什么?什么叫超大作,以什么为标准?你说出几个啊?理解……哈哈哈哈哈

是啊,原来给别人扣上“狡辩”的罪状大帽子不需要任何证据和道理,别人奇怪你如何臆断出人家想什么,都“只要您大先生一看就知道”。真不俗啊。

这算事你再次承认自己喜欢臆断。不错

你既然不承认“你找不到我狡辩的证据”,我就请你找出我狡辩的证据,这话这么难理解啊,让您这么困惑啊,抱歉,我忘了你才小学语文水平。我以后一定会说清楚的。

我狡辩的证据在哪里,怎么缩到现在也缩不出半个p来啊?

TOP

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8 17:50 发表
所以我认为你胡扯,对吧?
那只眼睛……“哪”只眼睛?
你对超大作的理解?你懂什么叫超大作么你就理解?别惹我发笑了。哈哈哈:D :D :D 超大作是什么?什么叫超大作,以什么为标准?你说出几个啊?理解……哈 ...
你一直生活在平行世界的吗?

我怎么理解关你什么事,你这发言除来在卖老还在干什么?
为什么说你狡辩已经在上面又贴了一次,你选择性无视的能力太强了吧
我臆测你被“狡辩”一词刺激到,我一直都只承认这一点
而你连你同样臆测了我这一点都不敢承认,尽管事实就摆在那里

你说我承认了说“我找不到你狡辩的证据”
我说我从来没承认

然后你要找出你狡辩的证据,你什么逻辑?

首先要确定我承认过要先找出我承认的证据吧。

另外你狡辩的证据就是人家没说过是个人觉得好就是超大作,你却以此为卖点来讽刺。

TOP

平行世界是你生活的地方。我不会去。

你爱怎么理解怎么理解,用得着和我说么?自作多情。
你根本没说出我说的那几个人到底怎么定义超大作。你贴了半天贴了什么东西?

你承认臆断我的想法,我没有臆断你的想法。这就是事实。

那么很好,请找到我狡辩的证据。最后一次请求,再说不出来大嘴巴抽自己


什么逻辑?人的逻辑,非人类无法理解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不执着某一点,你说不承认那就不承认好了,但你因此要找到我狡辩的证据,简单吧?

我已经把他说过的原话清楚摆上。如果这不能让你明白,那我只能说你小学语文可能也没学过

TOP

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8 18:10 发表
平行世界是你生活的地方。我不会去。

你爱怎么理解怎么理解,用得着和我说么?自作多情。
你根本没说出我说的那几个人到底怎么定义超大作。你贴了半天贴了什么东西?

你承认臆断我的想法,我没有臆断你的 ...
开始说你狡辩是因为:

既然叫超级大作,就要有一个基本的标准
投资的大小或游戏的品质或销量的大小就是这个标准,这个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

你为了反驳他人的观点,故意无视这个常识,把这个标准降低到“是个人觉得好就是超级大作”,完全违背了这个常识,然后又反过来用常识来讽刺别人。

所以你这种行为就是狡辩。
你要觉得还不充分,我可以给你所说的当事人发短信,问问他们标准是什么,到没到“是个人觉得好就是超级大作”的地步。
不然就开个投票贴,看看我说的这个是不是常识。
题目:投资的大小或游戏的品质或销量的大小是衡量超级大作的基本标准,这个是常识吗?  是    不是

然后来说说你我互相臆测的事:
我再强调一次,睁大眼看清楚了!
我只是承认过臆测你被“狡辩”一词刺激到。什么时候我承认过臆断你的想法!你用天眼看到的?!

最搞笑的就是你到现在竟然还不敢承认,说“觉得你没睡醒”不是臆测。竟然还妄图找出各种理由来证明你的观点。
我问问你,“觉得”是什么意思!“臆测”是什么意思!
睁眼看清楚!
客观现实就是:现实中的我很清醒!在这个客观现实面前,你所谓的“觉得你没睡醒”就是你的主观猜测。所以你找任何理由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你就是在臆测!

也同样在这个客观现实存在的情况下,你竟然还妄图找出各种理由来证明你没臆测。
在“现实中的我很清醒”这个客观现实下,你无论找什么理由,无论怎么证明,但现实就是现实,你改变不了的!如果你哪天找了很多理由来证明我挂了,但现实中我还像你证明的那样就真挂了?
在一个客观现实面前,你想尽各种理由,各种办法来反驳这个客观事实,但就是不敢承认。
你这就是最最典型的狡辩!!

以上就是我的理由和证据,有本事你就一条条来驳。



前后看你通篇的这些回帖,在反驳人的同时,挑衅,讽刺,侮辱,人身攻击,装B卖老等无所不用。最初的起因不过是因为我说了你一句“狡辩”。

气量狭小,狂妄自大就是你的真实写照!

TOP

只需要问你三个问题:

1、你承认评价超大作需要有标准,但我指出的几个人承认过“评价超大作需要标准”这个概念本身么?有,在哪里?请指出来;没有,我如此理解他们有什么错误?您指出。

2、你自己是否亲自得到他们对各自发言的概念认定,确认他们的意思是如此后才发言驳斥我的“狡辩”?是不是做到了目的性明确,没有张冠李戴?我从一开始的根本立场就是超大作需要标准,而且恰恰是投入和销量的双标准。而我驳斥的人则不是。你有没有跟他们确认他们是否是建立与标准之上跟我辩论?

3、请问你想象中的“我被狡辩刺激到”的情景,使你自己看到,还是通过我在网站上的某些现实行动令你得出结论。我已经回答过你,我判断你没有睡醒的根源,在于你的话语前后颠三倒四,张冠李戴,连立场都满拧。由此可以得知你根本没有仔细看过我们辩论的内容,完全是在大脑一团糨糊的情况下胡言乱语,我因此(标蓝,以免你看不清楚)做出判断,你要么神志不正常,要么不清醒,是刚睡醒的。对不对?这种根据你的行为判断你的神志,是所谓的臆断么?臆断的概念是什么?是没有根据的凭空猜测,在这个帖子中,你没有任何根据地判断我的说辞或者心理,这就是臆断,而我是根据你的行为,你的言谈和你的逻辑判断方式判断你没睡醒。这是臆断么?

一条条反驳?装的很牛叉的口吻么?呵呵,可惜在我面前,任何装蒜者都维持不了其画皮很久。你算什么东西?谁告诉你你可以让我平等反驳,告诉你,这是我在教育你,而不是反驳你。

呵呵,对于你的无力攻击,我就不客气地收下了,能让你这样一厢情愿自以为自己能刺激到别人的白丁跳着脚骂街,对我来说是最好的消遣。

真实写照,哈哈哈哈哈……我只看到一个小丑在自己yy而已。

TOP

NINTENDO你就圆满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9 11:06 发表
只需要问你三个问题:

1、你承认评价超大作需要有标准,但我指出的几个人承认过“评价超大作需要标准”这个概念本身么?有,在哪里?请指出来;没有,我如此理解他们有什么错误?您指出。

2、你自己是否亲 ...
1,评价超大作需要有标准是常识,你不懂什么叫常识吗!常识需要特别说明一下吗!来个投票看看这个是不是常识!

2,你最开始的立场是超大作的定义应该按日本的销量论,现在开始缩了?

3,我都我说承认是臆测你被”狡辩“一词刺激到,但是是因为你也臆测了我。
无论你是判断,或是证明。客观现实就是:现实中的我很清醒!你的判断或证明能改变“我很清醒”这个事实吗!!知道什么叫事实胜于雄辩吗!
你的判断或证明对于客观现实就是错误的,你还有什么理由让你的结论站的住脚?

连一个小小的臆测你都不敢承认,还在那里自以为是。丢人不?

TOP

1、我正在向一群没有这个常识(如蓝蓝),甚至从根本上否定这个常识(如cc)的人普及这个常识,突然闯进来一个2a它兄弟跟我大叫“你怎么能没有这些常识!!!???”

……

2、我无语……
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01 2007-7-16 10:07 发表

超大作源于两样东西:投入力度和销量。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可以以评价超大作的要素。如果ff正统作卖了20万,它就不是超大作,禽兽之森从60万作品变 ...
只可请大仙人去第二页,检查一下该帖到底排名多少号。之前我还表达过什么立场……其他的我真的说不出来了。:D :D :D :D :D

3、你自己爱承认自己是枉自对他人臆断的xb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但你把没有的事情强加到我身上,那我就只能对你不客气了。

现实中的你?很清醒?很清醒的人类不会说话这样颠三倒四,这样张冠李戴,我们判断你的神志是否清醒不在于你的辩白,而在于你的行为是不是体现出一个清醒者所应该有的姿态。懂么?事实胜于雄辩?对,所以我根据你的行为作出的判断才是事实,而你死乞白列要表达你的清醒才是辩的范围。

我给你讲个故事:

格雷.贝克是美国《探路者》杂志的一名记者。前不久,他去意大利采访了三个特殊的人物。这三个人在疯人院里被关了28天,而他们全是精神正常的上班族。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名负责运送精神病人的黑人司机因为疏忽,中途让三名精神病患者逃掉了。为了不至于因此而失去工作,他把车开到一个巴士站,许诺可以让人免费搭乘他的车去某地。最后这名司机把乘客中的三个人作为精神病患者送进了指定的医院。

             为了避免院方产生怀疑,在交接的时候,他还这样告诉医生:这批病人比任何一批都难以押送,不仅容易激动,而且胡言乱语。所以,这三个“替罪羊”一走出车门,就被强行架到床上,并绑了起来。当这三个人意识到自己被带进了精神病院时,一切都已经晚了。他们身上所有的物品及腰带,都被医护人员不容分说的取走了!

            格雷.贝克关心的不是这个故事,他想了解的是,这三个人是通过什么方式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患者,从而成功走出精神病院的。

            下面是他采访的片断(为了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格雷.贝克把受防者的真名全部隐去,以甲乙丙代替)

             格:当你被关进精神病院时,你都想了些什么?

             甲:我想尽快逃出去。

             格:为了逃出去,你想了些什么办法?

             甲:我想,我要走出去,首先得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格:你是怎样证明的?

              甲:我说,“地球是圆的”,这句话是真理。我想,讲真理的人总不会被当成是精神病吧!

             格:最后你成功了吗?

             甲:没有,当我第14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护理人员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一针。他说,地球确实是圆的,但是用的着你去说14遍吗?最后,我没有办法,只得老老实实地在里面呆着,等待时机逃出去。

             下面是对乙地采访。

            格:你是怎么走出精神病院的?

            乙:我和甲都是被丙救出来的。他成功走出精神病院,接着报了警。

           格:当时,你没有想办法逃出来吗?

           乙:想 了,但是没有成功。

           格:你想了些什么办法?

            乙: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人,我告诉他们我是社会学家。我说我知道美国总统是克林顿,英国首相是布莱尔,德国总理是施罗德,法国总统是希拉克。我还告诉他们,我知道南太平洋各岛国领袖的名字。马绍尔群岛的总统是诺特,巴布亚新几内亚总理是所马雷。可是当我说到图瓦卢总理是马堤亚时,他们就在我的屁股上打了一针镇静剂。我就再也不敢讲下去了!

            格:你们应该感谢丙。他把你们救了出去。

            乙:是的,我非常感谢!

           格:他是怎样把你们救出去的?

           乙:他进来之后,什么话也不说。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到读书时间,他就去读书。当医护人员给他刮脸的时候,他会说声谢谢。第28天的时候,他们就让他出院了。
——————————————————
懂了吧,要证明你不是有病的人,那么就要保持的你的言行和正常人一样,而你的言行明显不像睡醒的人,所以说你没睡醒是很正常的。

而你,说别人被刺激则找不出任何能够支持你这一说法的证据。你自己也承认你在臆断,那就最好了。

这里丢人的人并不是我,我只是旁观者,而且饶有兴趣看着某人还打算丢人多久。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9 13:25 编辑 ]

TOP

1,人家强调素质论就是没常识?另外你哪是没常识啊,你专门指责别人没常识!


2
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07-7-16 10:25 发表

出自日本汉字的“超大作”的这个名词本身,就是销量大作的同义词
你后面就跟了句这个,你是不是主张销量论大家看不出来?!


3,我问你,你举的例子中的3个人事实上是不是正常人!那3个人的表现怎么样撼动了他们是正常人的事实吗?
你的例子真不真实也不讨论。我就问你,那3个人是在被陷害进的精神病院,但最少人家是经过科学的检验后确定那3人是正常的。
你呢?在论坛上,看言论就可以判断一个人睡没睡醒,你这靠的是哪门科学?你判断我没睡醒我就没睡醒,甚至我本人说的都不算要以你为准?
到这个份上了还好意思说你没狡辩?

另外别扮清高了成不?你还旁观者呢。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啊

[ 本帖最后由 睡魔 于 2007-7-19 13:45 编辑 ]

TOP

马甲雷自从换了小号之后风格大变呀。

TOP

发新话题
     
官方公众号及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