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屋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14-9-25 09:38 发表 不需要,不服你找蓖麻来评理。以上 但你没有其他证据,它就是唯一证据。 而且举证责任在你而不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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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14-9-25 09:46 发表 我说过了,在这件事我放过你,我说过的话就不会食言。 但没有下次了,明白没有?
魔王撒旦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14-9-25 09:50 发表 你觉得用不用是你的事,我兑不兑现我的表示是我的事。 我管不着你,你也别来管我。
原帖由 旧瓒的眼睛 于 2014-9-25 10:08 发表 放过你喷了,真心的,泪滴,这里没人求你放过我们,求泪滴用脸抽肿我们的手!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14-9-25 10:17 发表 巨眼君还是先去把数字搞清楚,再来跟别人扯吧。你现在的水平明显不够。
原帖由 雷達 于 2014-9-25 10:14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哎呦,蓖麻比雷蒂爹还亲
原帖由 奶茶! 于 2014-9-25 12:59 发表 胡说,谁愿意要这种儿子
原帖由 马甲雷01 于 2014-9-25 13:02 发表 奶茶妹子说这话,感觉很像是因为自己有过被人拒绝的经历。
原帖由 奶茶! 于 2014-9-25 13:04 发表 你·个37虚岁的处男来和我谈感情生活,很滑稽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