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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 我认为硬盘和U盘都应该是标实际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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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nder07 于 2012-1-6 14:00 发表


不同英文简写在不同的地方单位不同的含义,光一个简写G字的含义就有千千万万,现在大众常识是1G=10的9次方,但是1GB等于2的三十次方B。这个我有说错么?
既然大众常识是1g=10^9
那么厂商又有什么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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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看清楚的我再贴一次,在这个计量单位里面没有单位的根本不能构成计量单位,国家早就明确规定好了,不知道现在拿法律规定来说的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公布)
  一九五九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以来,全国推广米制、改革市制、限制英制和废除旧杂制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贯彻对外实行开放政策,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 适应我国国民经济、 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扩大国际经济、文化交流的需要,国务院决定在采用先进的国际单位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我国的计量单位。经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日国务院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 通过了国家计量局《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请示报告》《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现发布命令如下:
  一、 我国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附后)。
  二、我国目前在人民生活中采用的市制计量单位,可以延续使用到一九九0年, 一九九0年底以前要完成向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农田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改革, 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改革方案,另行公布。
  三、计量单位的改革是一项涉及到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事,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充分重视,制定积极稳妥的实施计划,保证须利完成。
  四、本命令责成国家计量局负责贯彻执行。
  本命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过去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命令有抵触的, 以本命令为准。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以下简称法定单位)包括:
  (1)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见表1-1;
  (2)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见表1-2;
  (3))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见表1-3;
  (4)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见表1-4;
  (5)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
  (6)由词头和以上单位构成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词头见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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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nder07 于 2012-1-6 14:00 发表


不同英文简写在不同的地方单位不同的含义,光一个简写G字的含义就有千千万万,现在大众常识是1G=10的9次方,但是1GB等于2的三十次方B。这个我有说错么?
废话,你当然说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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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lit 于 2012-1-6 14:04 发表

既然大众常识是1g=10^9
那么厂商又有什么错呢?
如果不是卖硬盘,U盘等容量的厂商,自然没错,可是对于计算机存储容量来说,还有1GB=1024MB这个近似却也是常识的观点存在,这之中10的九次方明显比2的30次方要小,而消费者在买硬盘的时候常识认为是2的30次方,这之中厂家用较小的节省了成本,但是消费者却是按照较大的常识购买了产品,这从中商家利用这个标准从中牟利,这对消费者的利益是一种损害。

这也是我一直来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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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dihutian 于 2012-1-6 14:05 发表


废话,你当然说错了
要不要随机去街上做个访问,认为1GB容量只有1000MB的占多我给你磕头认错,要是1024MB占多的你来磕头认错成么??你一个人不能达标广大的消费者,更不能代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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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nder07 于 2012-1-6 14:08 发表



要不要随机去街上做个访问,认为1GB容量只有1000MB的占多我给你磕头认错,要是1024MB占多的你来磕头认错成么??你一个人不能达标广大的消费者,更不能代表常识。
去啊,别打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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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瓦格雷 于 2012-1-6 14:12 发表
刚不是讲法律啊 怎么又要街头访问了 ﹃_﹃〣
138楼不是给你贴出法律了么?

我将法律你将常识,我和你将常识吧,你又再将法律,你要闹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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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dihutian 于 2012-1-6 14:12 发表


去啊,别打嘴炮
那你说下我怎么做街头访问你就能肯定这个街头访问的真实性,别缩啊,别到时候我做了你一句说我不信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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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nder07 于 2012-1-6 14:07 发表


如果不是卖硬盘,U盘等容量的厂商,自然没错,可是对于计算机存储容量来说,还有1GB=1024MB这个近似却也是常识的观点存在,这之中10的九次方明显比2的30次方要小,而消费者在买硬盘的时候常识认为是2的30次方,这 ...
请问在计算机相关范畴内是如何定义出这个常识的?如果按照你的说法
这个帖子就不应该出现
应为硬盘厂商在开始卖硬盘的第一天就会被有“常识”的民众们告到破产了

但现实中却并不是这样
实际上大多数消费者们除了具备1g=1024m这个基本知识之外
还知道标注容量和使用容量的区别及换算关系这个基本知识
所以实际上大家没有去告厂商——除了个别确实不知道第二个基本知识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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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nder07 于 2012-1-6 14:14 发表



那你说下我怎么做街头访问你就能肯定这个街头访问的真实性,别缩啊,别到时候我做了你一句说我不信就完事了
你就告诉人家,国家规定1G=10的9次方

然后问问1GB应该等于多少个B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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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dihutian 于 2012-1-6 14:18 发表


你就告诉人家,国家规定1G=10的9次方

然后问问1GB应该等于多少个B即可
国家没规定GB等于10的九次方B,GB这个根本就没有国家单位,已经给你贴出国家的标准了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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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lit 于 2012-1-6 14:16 发表

请问在计算机相关范畴内是如何定义出这个常识的?如果按照你的说法
这个帖子就不应该出现
应为硬盘厂商在开始卖硬盘的第一天就会被有“常识”的民众们告到破产了

但现实中却并不是这样
实际上大多数消费者们 ...
吸烟有害健康这个词语没有明确醒目印在盒子上之前,烟草行业有没有破产,这种行业潜规则没有被告,但不能证明这种行业潜规则就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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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inder07 于 2012-1-6 14:21 发表



国家没规定GB等于10的九次方B,GB这个根本就没有国家单位,已经给你贴出国家的标准了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狡辩
用得着狡辩吗,国家允许百分之十的误差,我随便你怎么算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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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dihutian 于 2012-1-6 14:26 发表


用得着狡辩吗,国家允许百分之十的误差,我随便你怎么算也合法
恩,前面一个观点,是GB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结果国家法律中根本没有这个规定,这次有张口一个国家允许百分之十的误差,那你继续拿出你所谓的法律条文来把

张口闭口说别人不懂法律,那自己到底有没有仔细看法律条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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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nder07 于 2012-1-6 14:31 发表


恩,前面一个观点,是GB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结果国家法律中根本没有这个规定,这次有张口一个国家允许百分之十的误差,那你继续拿出你所谓的法律条文来把

张口闭口说别人不懂法律,那自己到底有没有仔细看 ...
GB/T26225-2010《信息技术移动存储闪存盘通用规范》规定:“产品实际可使用容量大于标称容量的90%或者在产品包装上明示可使用容量”

喂喂喂,别着急高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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